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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从严治党措施4篇

时间:2023-04-30 09:45:04 浏览量:

篇一:全面从严治党措施

  

  从严治党整改措施

  本文是关于从严治党整改措施,仅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感谢阅读。

  从严治党整改措施篇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黄冈市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精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实施意见》,全面推进我局从严治党工作,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要求

  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坚持依规治党与依法治安相结合,以管好党组领导班子和党员队伍为重点,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主体作用,扩大群众参与面,切实做到对党员干部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全面改进作风、严明党的纪律、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不断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具体化、制度化、常态化,着力营造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从政环境,为推动黄冈经济社会跨越发展贡献力量。

  二、方法步骤

  按照市委的相关要求,我局开展从严治党工作从20XX年2月至20XX年12月,共分三个阶段实施,具体步骤如下:

  (一)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2月--20XX年3月)

  1、深入学习,提高认识。成立市安监局从严治党工作领导小组,并组建工作专班。认真组织机关党员干部开展党的、xx届三中、四中全会,中纪委xx届三次、四次全会精神,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等内容的学习,明确要求,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从严治党的思想和行动自觉。

  2、深入调研,查找问题。党组各成员要带头深入调研、广泛座谈,听取群众意见,通过上级点、自己找、群众提等方式认真查找在机关政治生活、作风建设、执行纪律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至少要查找出3个以上的突出问题,建立台账,明确整改责任人和责任专班,做到边学边查边改。

  3、制定方案,动员部署。要结合安全监管实际,针对查找出来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要求、具体举措和整改时限,接受群众监督,实施方案报市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在市委推进

  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督导组的指导下进行动员和部署。

  4、公开承诺,狠抓落实。对查找出的突出问题,明确整改意见,并向群众和社会作出公开承诺。承诺的内容要具体,整改落实情况要接受党员群众的监督和评议。同时及时向市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中的好经验和好做法。

  (二)全面推进阶段(20XX年4月-20XX年10月)

  1、扎实开展理想信念教育。要强化党性教育,通过开展上党课、学党章、知党情,不断增强党员干部的党员意识和党性观念,对党绝对忠诚,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巩固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引导党员干部严格自律。要经常性的开展法治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要加强革命传统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继承党的优良传统,弘扬黄冈革命老区精神。

  2、从严落实管党治党责任。明确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班子成员管党治党职责,党组书记要认真履行管党治党第一责任,坚持“书记抓、抓书记”;班子成员对分管领域管党治党负有领导责任,做到“具体抓、抓具体”,制定出台黄冈市安监局从严管党治党责任清单。

  3、从严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和市委“八简两风”要求,认真落实安监系统“十五不准”规定,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注重厉行节约,严格“三公”经费管理,加大对党员干部违规违纪等问题的处理力度。切实提高机关党员干部服务群众意识,不断深化“三联三民”、“三带三全”活动,党组各成员要带头深入基层和企业,开展蹲点调研,深入了解服务对象所思、所盼、所难,并形成有针对性的帮扶措施。要广泛开展党员示范岗活动,号召机关全体党员干部立足岗位做好服务,以优质、高效的工作赢得服务对象的好评,确保服务群众“零障碍”。

  4、从严选拔管理监督干部。始终坚持“两用两反对”用人导向,认真落实好干部标准,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发挥党组织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领导和把关作用。不折不扣落实从严管理干部规定,健全完善干部作风、廉洁问题提醒、函询和诫勉制度。认真执行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建立完善抽查核实联系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党政“一把手”不直接分管干部人事、财务、工程项目、物资采购、行政审批制度。建立经常性谈心谈话机制,通过个别座谈、集体座谈、随机交流等形式组织机关党员干部与干部群众开展交心谈心活动。

  5、从严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始终把严守政治纪律、严明政治规矩放到更重要的位置来抓,坚决维护中央权威,确保政令畅通。组织开展安监系统“严纪律,守规矩”专题学习活动,有计划地开展集中学习、自学、专题讨论等活动,把纪律和规矩内化于心、外化于形,作为推进依法治安的强大精神动力。要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执纪、问责、把关作用,运用督办约谈、问责追究、执纪查处、通报曝光等办法,加强对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的监督。对违反“四个服从”原则、“五个必须”要求和“十个严禁”规定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给予组织处理,构成违纪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6、从严夯实党的组织基础。切实抓好基层党建“3536”工作实施,巩固和提升基层党组织“五个基本”建设,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党员干部在推进改革发展稳定中的中流砥柱作用。不断加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充分利用党员活动日、“三会一课”、中心组学习等时间开展学习,积极引导党员干部学政策、学理论、学业务,提升思想水平和工作能力,并保障学习教育常态化。切实加强机关党员队伍建设,严把党员入口,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提高党员发展质量,不断增强党组织战斗力。积极开展党建活动创新,把党员活动与时代特点、与国情市情、与机关文化建设、与部门行业特点、与党庆国庆等相结合,精心选择主题,不断创新载体,通过重温入党誓词、知识竞赛、专题研讨、文体比赛等活动丰富党员生活,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号召力。

  7、从严落实制度治党。以钉钉子精神,狠抓机关各项规章制度落实执行。进一步完善党组议事决策规则、重大事项民主决策制度等,推动议事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不断增强领导班子领导科学发展的能力和水平。运行机关日常管理制度、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党员学习教育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党员组织生活会制度、谈心谈话制度、领导联系基层工作制度、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制度等,以制度规定来严格规范和约束干部职工的言行,强化制度规定执行力。

  8、从严问责追究。认真落实从严治党要求,做到从严落实、从严监督、从严问责,坚决执行“十个一律”。对在从严治党工作中出现的领导不重视、人员不到位、措施不得力的责任人进行严格追责问责;对违纪违规的党员干部从严从快查处并进行通报曝光,始终保持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以从严治党的实际效果取信于民。

  (三)总结提高阶段(20XX年11月-20XX年12月底)

  1、完善机制。对开展从严治党工作中行之有效的做法用制度固定下来,并积极总结、完善、提升,形成独特的从严治党的常态化机制。

  2、及时总结。对开展从严治党工作要进行系统梳理,认真总结经验,集中展示成果,查找不足,研究制定改进措施。

  3、开展回头看。对照从严治党的要求,逐项对开展的工作进行“回头看”,及时发现问题,查找差距。对“回头看”查摆出来的问题,纳入班子整改落实的重要内容,提出具体的整改措施,确保整治效果。

  三、组织领导

  (一)强化组织领导。局机关成立从严治党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具体负责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负责抓好从严治党各项工作的落实。

  (二)加强检查督办。局从严治党工作领导小组要全面加强对机关各科室、局属二级单位开展从严治党工作的指导和督办,及时传达要求、沟通信息,发现问题、督促解决,对检查督办情况及时进行通报。

  (三)抓好统筹兼顾。在全面推进从严治党工作的同时,处理好中心工作与安全监管工作的关系,把从严治党工作与具体的业务工作结合起来,做到两手抓、两促进,以从严治党的实际成效促进黄冈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安全发展。

  从严治党整改措施篇二

  按照县纪委《关于开展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工作情况督办调研活动的通知》要求,为了更全面掌握今年以来招商局全面从严治党向党支部和党员个体延伸工作的落实情况,招商局开展了自查。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一)严格责任落实,抓实主责主业。

  全面推进从严治党,关键是落实党组的主体责任,有了责任才会有压力、有动力,才会以讲认真、敢碰硬的精神做好工作。严格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必须坚持主体责任和党组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考核,每季度至少向县委督查室报送一次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每年至少召开2次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每年至少听取2次开展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汇报,开展一次党组成员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考核。严格落实党组书记管党治党“第一责任”和其他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做到尽职尽责。

  (二)严格干部监管,抓实权力规范。

  吏治清明,才能政治清明。从严治党,必须用最坚决的态度、最果断的措施来刷新吏治;从严管理干部,必须切实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这就要求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在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上带好头、做表率,严格落实“四议两公开”、“三重一大”等制度,凡事按规矩办、按集体意志办,不断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确保权力公开透明规范行使。要坚持依规治党,牢记“法律红线不能触碰,法律底线不能逾越”,切实维护党内法规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要树立“底线思维”,以“零容忍”的态度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要严格党员教育管理,建立健全党员组织生活制度,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组织开展好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增强党员先进性和纯洁性。

  (三)严格责任追究,抓实从严执纪。

  “刑赏之本,在乎助善而惩罚”,严格责任追究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最后一道防线,一旦这个防线守不住,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就会流于形式、陷入空谈。这就要求我们健全完善责任追究体系,严肃查处管党治党上的失职渎职行为,彻底铲除“法不责众”、“下不为例”、“情有可原”的土壤。要建立严格的刚性责任追究制度,实行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工作“一票否决”,对不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党员干部进行约谈并追究责任。对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导致一个部门政治生态出现不良苗头和倾向的,要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致使不正之风蔓延,腐败案件多发、群发的,不仅在

  干部调整时不能列为考察对象、不能确定为后备干部人选,同时还要严肃追究“分管负责人”的责任。

  二、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

  围绕“践行《准则》《条例》做遵规守矩党员”的活动主题,招商局深入开展《党章》《准则》《条例》学习宣传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活动,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每名党员。

  (一)开展党规党纪集中学习活动。结合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廉政党课、“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党章》《准则》《条例》和《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关于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论述摘编》等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学习资料。

  (二)开展家庭助廉活动。结合我局实际,积极开展家庭助廉活动。局办公会议统一部署,制定家庭助廉活动实施方案。先后动员10户干部家属参与家庭助廉活动,签订家庭助廉责任书,为招商局党风廉政建设提供有利的“廉洁”氛围。

  (三)开展警示教育活动。按照县纪委的统一安排,先后组织党员干部观看《不变的步伐》《蜕变的人生》等一系列的警示教育片,观后每名党员干部撰写了心得体会。结合清明祭扫烈士墓,招商局全体党员干部一起瞻仰了罗荣桓革命纪念馆。参与县政法委组织的参观咸宁监狱、通城看守所等警示教育基地。

  (四)开展廉政文化宣传活动。7月中旬,先后两次向招商局驻点村石南镇石马村两次赠送廉政书籍80余本,廉政CD2套。根据县纪委统一安排部署,多次组织党员干部观看“清风播客”和“廉话汇”栏目。制作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栏,实现廉政活动上墙。

  三、贯彻落实八项规定,加强作风建设

  我局在领导干部带头贯彻落实有关规定的示范下,通过有效的措施,很好的学习贯彻了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重要批示精神,能够按照中央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和县委相关文件要求,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认真贯彻落实,机关工作作风得到进一步转变,工作效率得到进一步提高,密切联系群众得到进一步加强,贯彻落实“八项规定”和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等规定取得了明显的成效,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四、健全信访机制,畅通信访渠道。

  为深入推进“阳关信访、责任信访、法治信访”,提升信访工作实效,根据县委办《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印发的通知》(隽办法[20XX]25号)要求,我局积极开展了“书记陪访”活动。继续完善大接访制度,坚持领导班子信访值班。“一把手”挂帅,实行领导包案化解制度,“一案一结”,确保信访案件无遗漏。

  五、存在的不足

  我局在推进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自查工作中发现了两点不足:

  (一)思想认识还没完全到位。少数普通党员的身份意识不强,认为党风廉政建设主要管干部,无职党员无权也无责,没有把自己摆进从严治党大局中去。有的未能正确处理号抓党建、严纪律和招商引资的关系,重招商引资业务,轻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对自己要求宽松软。

  (二)全面从严治党与招商引资工作有待进一步融合。日常工作中,虽然全面从严治党和招商局中心工作同安排、同部署,但由于习惯问题,总是惯性地将全面从严治党单独作为专题活动来抓,没有真正将从严治党完全融入到日常的业务工作中,转变成全体党员干部的自觉行为。

  六、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继续抓好学习教育。与“两学一做”“主题党日+”专题学习教育紧密结合,突出分类指导,注重检查督导,强调结果运用。突出《准则》、《条例》的学习宣讲和检查督导。制定措施,提供机会和平台,充分发挥普通党员的先锋和带头作用,突出抓好党支部中无职党员、流动党员、离退休党员、老党员这些特殊群体的纪律教育的督促检查工作,强化党员的身份意识、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律意识、模范意识,争做合格党员,对履行教育管理监督职责不力的分管领导和股室负责人进行问责,把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要求通过“两学一做”“主题党日+”落实到每名党员。

  (二)传导压力,夯实工作责任。严格落实“一岗双责”,细化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目标任务和工作责任,要求党组成员既要分管业务又要完成好责任清单中的相关任务,各中层干部既要抓好业务工作又要做好配合工作,层层传导工作责任。坚持把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工作纳入各股室年度目标考核内容,着力把全面

  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清单中的工作责任细化分解到具体股室和责任人员。

  从严治党整改措施篇三

  为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巩固和深化20XX年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年成果,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省委将20XX年定为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化年。根据市委宛办〔20XX〕18号文件的要求,结合市直水利系统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和xx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纪委和省委部署,以全面从严治党为主线,以深化责任落实和压力传导为重点,以追责问责为抓手,保持政治定力,坚持德规相依,深化标本兼治,着力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环境,为水利事业全面深化改革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

  二、参加范围

  市直水利系统各级党组织。

  三、目标任务

  坚持问题导向,抓住关键少数,聚焦薄弱环节,不断深化“四督四查”机制,推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全覆盖。一是深化从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到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认识,增强管党治党的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二是坚持落实主体责任的标准和要求,提高责任落实的规范化和科学化水平;三是健全落实主体责任的工作制度和保障机制,增强责任落实的保障力量;四是丰富主体责任落实的载体和形式,提升责任落实的针对性和特色性,打造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特色做法;五是严肃追责问责,强化责任落实的刚性约束。

  四、工作重点

  (一)强化党性党规教育。市直水利系统各级党组织要把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以尊崇党章、遵守党纪为基本要求,以用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全党为根本任务,教育引导党员自觉按照党员标准规范言行,坚定理想信念,树立“四种意识”,强化宗旨观念。以推进“三查三保”机制常态化运行为切入点,通过“亮晒平行动”贯彻“五查五保”,认真组织学习《中国

  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引导党员牢记党规党纪,牢记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树立崇高道德追求,养成纪律自觉,守住规矩底线。

  (二)严肃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市直水利系统各级党组织要自觉担负起执行和维护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的重要职责,认真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对党员的教育引导、监督检查,对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要坚持“一案双查”,严肃问责,落实责任。要把干部选拔任用监督作为履行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突出组织纪律的规范执行,以零容忍态度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风清气正。局纪委要加强纪律监督检查,坚决维护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严肃性。

  (三)从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市直水利系统各级党组织要把作风建设作为履行主体责任的重大政治任务,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强力正风肃纪,一鼓作气,一抓到底.坚决遏制“四风”反弹。巩固深化好的经验做法,紧盯“四风”新动向、新表现,实践探索新的方式方法,看住盯紧重要节点,扭住抓牢具体问题,持续加大监督检查和执纪问责力度,建立作风建设常态化工作机制,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水利系统落地生根。

  (四)严格标准选好用好干部。市直水利系统各级党组织要从匡正选人用人风气入手,严格标准,规范程序,履行好选人用人主体责任。严格遵循提出的好干部标准,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认真落实《中共河南省委关于改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若干意见》(豫发〔20XX〕5号),建立健全干部选用机制,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提高干部选拔工作的民主性、科学性,健全干部考核评价体系,提高干部考核评价的全面性、准确性。多渠道了解干部,深入实地,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坚持德才兼备、知人善任。严肃查处选人用人上的违规违纪问题,对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实行零容忍,着力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

  (五)坚决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市直水利系统各级党组织要把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落实省委“4+4+2”党建制度体系、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的重要抓手,充分运用“四督四查”工作机制,推动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全面落实。以深化专项治理为手段,以健全制度完善机制为目标,不断推进专项治理工作的常态化长效化。重点查处项目审批、水利工程

  招投标、规费征收、工程验收、财务管理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可能出现的腐败问题,加大对群众身边腐败案件的查处力度。

  五、工作措施

  (一)明确责任要求,细化责任清单。市直水利系统各级党组织要按照中央和省委落实主体责任的部署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明确和细化责任内容、目标要求、工作措施和完成时限等,形成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其他班子成员落实主体责任清单,做到主体明确、要求具体、路径清晰。建立主体责任深化年工作台账,对领导干部落实主体责任进行全程记录、跟踪问效。

  (二)建立工作台账,全程跟踪问效。市直水利系统各级党组织要结合强化履职尽责工作和“三亮三评”工作,建立主体责任深化年工作台账,对领导干部落实主体责任进行全程记录。台账要有任务、有过程、有结果,能检查、能考核、能追责。局党委将建立联合动态督查、跟踪问效制度。

  (三)公开述责述廉,强化责任担当。改进和完善述责述廉方式,坚持问题导向,建立述前调查、述中评议、述后整改工作机制,加大对问题整改的督促、回访和通报力度。突出述责述廉重点,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解决基层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述责述廉的重要内容,夯实管党治党责任,推进党风政风向上向善,推动述责述廉述出压力、述出成效。定期组织开展述责述廉,选取部分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负责人向局党委、纪委述责述廉;督促指导各级党组织负责人向同级党的委员会(党员大会)述责述廉,推动公开述责述廉常态化。

  (四)专项监督检查,注重压力传导。以推动“4+4+2”党建制度体系落实、严明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整治基层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为重点,开展全面从严治党专项监督检查,针对管党治党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督促市直水利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扎实整改、认真履责、严肃问责,推动管党治党、从严治党压力层层传导,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党建制度体系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四)从严考核评价,发挥导向作用。建立健全落实主体责任考核评价办法,坚持日常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定期考评与不定期考评相结合,定性评价与定

  量评价相结合,形成上下互评、同级参评、分类测评相融合的考核机制,切实发挥考核评价的“指挥棒”作用。强化考核结果运用,探索实行考核结果与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和评先评优科学挂钩的途径方式,把考核结果排名靠后的单位列为重点促进对象,约谈其主要责任人,增强党员领导干部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的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

  (六)强化追责问责,倒逼责任落实。以从严追责问责为有力抓手倒逼主体责任落实。突出问责重点,对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力,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缺失、监督责任缺位、给党的事业造成严重损害,“四风”和腐败问题多发频发,选人用人失察,巡视整改不落实等问题一律从严问责。坚持“一案双究”,既要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要追究领导责任、党组织的责任。加大主体责任不落实问题通报曝光力度,增强通报曝光的震慑和教育效果。

  六、方法步骤

  主体责任深化年从20XX年6月开始,到20XX年12月结束,分四个阶段。各阶段工作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统筹安排,协同推进。

  (一)安排部署阶段(20XX年6月—7月中旬)。主要任务是研究制定工作方案,通过动员会、专题会等形式安排部署。各级党组织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亲自部署、亲自协调、亲自督办,切实把各项工作任务不折不扣安排下去。

  (二)自查推进阶段(20XX年7月中旬—8月)。各单位要对照工作重点对本单位落实主体责任情况进行自查,按照工作措施要求,建立责任清单,建立工作台账。做到重点突出、责任明确、要求具体、扎实推进。自查工作结束后,各单位要于8月25日前将本单位的自查情况报告报局直属单位党委,同时抄送局纪委。

  (三)监督检查阶段(20XX年9月—11月)。局党委组成专项督查小组采取监督检查、明察暗访等方式,督促检查各单位落实主体责任情况,对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曝光,严肃追究责任。各单位公布举报方式,广泛收集问题线索,强化社会监督和群众监督。定期收集汇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梳理排查、会商研究,对发现的典型问题进行通报曝光,严肃追究责任。

  (四)总结提高阶段(20XX年12月)。各单位对照工作方案,认真做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化年总结工作,注重分析根源、研究解决办法,完善全面从严治

  党主体责任各项规章制度。对各单位工作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并作为年度考核重要内容,全面总结梳理落实主体责任工作成效、存在问题和经验做法,固化制度成果,建立长效机制。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党委负责市直水利系统主体责任深化年的组织实施。局纪委要按照党章赋予的职责,对市直水利系统主体责任深化年负监督责任。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对本单位主体责任深化年活动负主体责任,要明确专门工作机构和工作人员,抓好主体责任深化年的组织实施。各单位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协同推进。

  (二)注重监督检查。局纪委要立足监督执纪问责,在局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建立与党务、人事、纪检、财审等部门沟通协调机制,加强对活动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坚持问题导向,创新方式方法,采取综合调研、观摩评审、专项抽查等方式,对各单位工作推进情况进行抽查检查,层层传导压力,夯实工作责任;坚持标本兼治,注重分析根源、研究解决办法,完善规章制度、建立长效机制,以有力的监督检查促进主体责任深化落实。

  (三)严肃责任追究。要以有力的责任追究推动主体责任的深化落实,决不允许该追究不追究,或用诫勉谈话代替党纪政纪处分,用集体责任开脱主要领导责任。坚持纪在法前,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治病救人。要定期选取典型案件进行通报曝光,收到问责一起、震慑一批、教育一片的效果。

  (四)创新工作方法。各级党组织要充分利用现有工作机制和工作手段,结合工作实际,针对主体责任落实中的问题和制约条件,不断创新工作方法,整合工作资源,丰富工作载体,把握责任链条“第一公里”和“最好一公里”,以责任为支点、任务为基础、问题为导向、制度为保障,从领导干部抓起,反复抓,抓反复,自上而下强化“抓大不放小”的零容忍态度,形成层层传导压力的主体责任落实新方法。

  各单位要将主体责任深化年的工作情况分别于9月20日和12月20日前报局直属单位党委,同时抄送局纪委。

篇二:全面从严治党措施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方面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3篇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从党和国家战略全局高度,强调“全面从严治党,核心是加强党的领导,基础在全面,关键在严,要害在治”,要求“各级党组织要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这些重要论述,深刻阐明了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主体、主要内容和关键举措,明确回答了全面从严治党由谁抓、抓什么、怎么抓等重大问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关键是始终坚持主责就是首责、守土必须尽责,切实肩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在本地区本单位落细落实。

  必须担负的重要政治责任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深化对党的建设规律和治国理政规律的认识,作出全面从严治党战略决策。管党治党责任在党委,关键靠担当。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适应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首次明确各级党组织在全面从严治党中负有主体责任。从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到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是实践的发展,更是认识的深化;是中央的明确要求,也是制度的刚性规定。对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党委(党组)书记来说,落实主体责任,既是政治责任、政治担当问题,又是政治态度、政治立场问题。必须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看齐意识、忧患意识,坚定“四个足够自信”,向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看齐,紧跟中央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在履行主体责任上做到认识足够清醒、思想足够自信、行为足够坚定、措施足够有力,自觉做中央满意、党员认同的管党治党、从严治党书记。必须清醒认识到“全面从严治党是我们党立下的军令状”,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起重要保障作用,切实增强从严管党治党自觉性。必须清醒认识到我们党面临的“四大考验”、“四种危险”是长期的复杂的,为人民服务是永恒的、没有止境的,切实增强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意识,始终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必须牢固树立不管党治党就是严重失职、管党治党不力就是渎职的意识,以舍我其谁的政治担当和“铁面包公”的浩然正气,层层压实责任,级级传导压力,实现责任体系全覆盖、无死角,以严肃问责推动责任落到实处,坚决防止“口号喊在党委、工作还在纪委”,对全面从严治党作壁上观、当“甩手掌柜”现象发生。必须深刻领会“全面”“从严”的丰富内涵,把对党员干部的关心爱护体现在严格要求上,贯穿到日常监督管理中。

  坚定执行和捍卫党规党纪

  全面从严治党,“严”要有标准,“治”要有依据。党的纪律就是党员行为的基本标准、管党治党的基本依据。党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要把严明纪律作为总抓手,当好纪律的坚定执行者、坚决捍卫者,确保全体党员上下同心、同向发力、同频共振。始终围绕“加强党的领导”这个核心,把严明政治纪律摆在首位,自觉从政治上警戒各种违纪问题,以严明的政治纪律带动其他各项纪律严起来。

  始终立足“全面”这个基础,做到既紧盯政治纪律又全面执行“六项纪律”,既突出“关键少数”又面向全体党员,确保管党治党有重点、无盲区,实现对党的建设各个领域、全体组织、全部党员的全面覆盖。始终坚持“从严”标准,旗帜鲜明、理直气壮地支持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问责,对各种违纪问题早抓早管、实抓实管,保持露头即查、即发即查的高压态势。始终坚持高悬巡视利剑,强化党内监督,聚焦发现问题、形成震慑,寸土不让、一步不松,决不让腐败分子有藏身之地。

  从严匡正选人用人风气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党委的主体责任,“主要是加强领导,选好用好干部,防止出现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选人用人管人,既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也是党委职责的重要方面,还是党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关键举措。必须树立正确用人导向,坚持“好干部”标准,充分发挥党组织在选人用人中的领导和把关作用,把“德”作为第一标准,把“廉”作为基本条件,把“绩”作为重要依据,把好政治关、作风关、能力关、廉洁关,真正把政治强、懂专业、善治理、敢担当、作风正的好干部选出来用起来。必须从严整治选人用人不正之风,坚决甄别处理一批不廉洁、乱作为的干部,调整撤换一批不担当、不作为的干部,对超编制超职数、违反标准和程序任用干部、跑官要官和说情打招呼、档案造假等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不实、违规兼职、“裸官”等问题,发现一个及时调整处理一个,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带病提

  拔”“带病上岗”“带病在岗”。必须严明选人用人责任,建立干部选拔任用问责制度,做到“谁提名、谁负责”“谁考察、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对“带病提拔”“带病上岗”“带病在岗”问题进行倒查,既严肃查处当事人,又严肃追究责任人,坚决维护选人用人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着力打造“山清水秀”政治生态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做好各方面工作必须有一个良好政治生态。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必须直面政治生态中的歪风邪气、潜规陋习,“为之于未有,治之于未乱”,激浊扬清,正本清源。坚持思想建党,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及时把准干部队伍思想脉搏,筑牢理想信念宗旨“高线”,夯实廉洁从政的思想基础。深入纠正“四风”,纯洁政商之间、上下级之间、同学之间、战友之间关系,端正和纯净家风,形成良好从政社会环境。加强建章立制,针对发生的腐败案件,查找漏洞,完善制度,压缩腐败和不正之风生存空间,铲除滋生土壤,破“潜规则”、立“明规矩”,形成良好从政制度环境。强化文化引领,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加强红色文化教育,深入挖掘湖湘文化中的廉洁内涵,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正确处理公与私、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的关系,形成向上向善的从政文化环境。党的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尤其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践行“三严三实”,立正身、讲原则、守纪律、拒腐蚀、甘奉献,当好“关键少数”,发挥“关键作用”,形成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干的示范效应,为营造“山清水秀”政治生态注入活力、增添动力、凝聚正能量。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方面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为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压实各级党委(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根据《中共平顶山市委印发<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平发〔2014〕12号)、《关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实施意见》,制定本责任清单。

  一、党委(党组)领导班子责任

  (一)严明纪律规矩

  1.严明政治纪律。加强对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增强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

  2.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党员领导干部坚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基层党组织的组织生活和民主评议,经常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3.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实行集体领导、民主决策、副职分管、正职监管,党政主要领导做到“五不直管”和末位表态。

  4.保障和维护政令畅通。经常对中央、省委、市委的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维护党的团结统一。

  (二)深化宣传教育

  5.开展理想信念教育。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系列重要论述,适时组织开展学习贯彻情况专项检查。

  6.开展党规党纪教育。经常在党员干部中开展党规党纪教育和党性锻炼,将党内法规教育纳入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党校干部培训重要内容。

  7.开展主题实践教育。根据上级党委安排,结合本地本部门本系统实际,定期开展专题教育和主题实践活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

  (三)选好用好干部

  8.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机制。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标准、严格程序、强化监督、健全机制,切实解决突击提拔、“带病”提拔、买官卖官等问题。

  9.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日常监管。健全完善对领导干部提醒、函询和诫勉谈话的具体办法,加大对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的抽查力度,探索实行新提任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公示制度。

  10.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强化日常考核、年度考核、专项考核,落实《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大力整治懒政怠政、为官不为现象。

  11.完善责任追究机制。定期开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规定贯彻执行情况专项检查。落实选人用人失察失误倒查追究机制。

  (四)加强作风建设

  12.锲而不舍纠正“四风”。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紧盯重要节点,强化监督检查,防止“四风”反弹。

  13.健全联系服务群众机制。认真落实领导干部直接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制度,经常开展走基层、访民生、解民忧等活动,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14.探索改进作风常态化机制。认真梳理分析年度考核、经济社会目标考核、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检查考核、巡视巡察反馈意见,研究制定构建作风建设常态化措施。

  (五)规范权力运行

  15.推进权力运行公开透明。深入推进党务、政务、司法和各领域办事公开,实行各级政府及其组成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依法公开职权目录和权力运行流程图。

  16.加强党内制度机制建设。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廉政风险防控、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和任职回避、防止领导干部利用公共权力或者自身影响谋取私利等方面的制度。

  (六)支持案件审查

  17.加强执纪执法队伍建设。领导和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机制改革,支持保障执纪执法机关和部门依纪依法查办案件,关心和爱护执纪执法干部队伍。及时听取工作汇报,研究解决执纪执法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18.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明确工作规则和成员单位职责任务,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强化领导小组对纪律审查工作的指导和协调,积极开展反腐败追逃追赃工作。

  19.高度重视巡视巡察工作。改进巡视巡察移交问题线索的办理流程,建立台账,优先办理,认真整改,及时反馈。健全完善巡察工作办法,加大巡察力度,实现全面覆盖,强化结果运用。

  (七)加强组织协调

  20.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具体业务之中,坚持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着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

  21.明确责任分工。年初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专题会议,对全年工作进行部署,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年度工作计划,分解任务,明确职责。半年专题研究1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22.定期研判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半年听取1次同级人大、政府、政协、审判、检察机关党组和同级纪委、下级党组织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汇报,明确工作任务,拿出有效举措,解决具体问题。

  23.落实签字背书制度。层层组织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党组织负责人与班子成员签订,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负责人签订,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24.落实主体责任双报告制度。各级党委(党组)年底分别向上级党委和纪委以书面形式报告本年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上级党委和纪委适时听取有关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落实主体责任情况报告。

  25.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工作。改进考核办法,健全工作机制,强化结果运用,考核结果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并作为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和领导干部业绩评定、评先评优、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

  二、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责任

  1.全面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牢固树立“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是失职,抓不好是不称职”的观念,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2.抓好班子,管好队伍,当好表率。带头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带头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带头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不搞特殊化,正确对待组织和群众监督。

  3.督促领导干部履行“一岗双责”。半年听取1次领导班子成员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落实情况,帮助分析和解决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

  4.实行廉政提醒谈话常态化。定期约谈领导班子成员和职责范围内的重点岗位负责人,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坚持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

  5.强化组织推动。每年至少主持召开2次党委常委会(党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半年主动向上级党委(党组)和纪委(纪检组)报告1次本地本部门本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

  6.经常开展党风党纪教育。重点加强对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宗旨观念、廉政勤政、党内法规等方面的教育。每年至少主持2次中心组廉政专题学习,为党员干部上1次廉政党课,作1场形势任务辅导报告。

  7.及时报告重大问题。对本地本部门本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必须及时向上级党委(党组)和纪委(纪检组)报告。

  三、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责任

  1.履行“一岗双责”。坚持分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一起抓,定期研究、布置、检查。半年听取1次分管部门负责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汇报,向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汇报1次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2.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加强对分管部门、分管领域党员干部的教育,每年开展1次一对一廉政谈话,督促分管部门及其负责人廉洁从政、改进作风、履职尽责。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

  3.强化工作指导。带领分管部门人员研究制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具体措施,每年开展1次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专题调研,认真排查廉政风险,完善制度规定,堵塞管理漏洞。

  4.及时报告重大问题。发现分管领域内存在的违规违纪问题和不正之风,及时向同级党委(党组)报告,支持配合执纪执法部门对分管领域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的审查。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方面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一、当前落实从严治党责任存在的主要问题

  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十八大以来,中央把从严治党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即使如此,我们在落实从严治党责任方面还存在着比较严重的问题。

  1.管党治党意识有待增强。一是存在把主业当副业的现象。有的基层党组织对“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存在片面理解,认为经济工作是中心,其它工作包括党的建设都是“副业”;有的基层党委书记认为抓住经济发展看得见、摸得着,短时间内容易出成绩,抓党建工作不显山、不露水,一时难以看出效果;有的认为党风政风、政治生态的优化受大环境影响的多,凭借一己、一域之力难以扭转,因而对经济

  工作思考多、管得多、出场多,对党建工作谋划少、抓得少、露面少。二是存在把党内职务当成政治荣誉的现象。有的单位行政领导,忘记了自己的党内职务和职责,只看重行政职务,一说就是“我是搞业务的”,把履行党建工作职责等同于开会讲个话、发文签个字、活动露个脸,“一岗双责”没有落到实处。三是存在压力层层递减的现象。一些基层党组织习惯于“上传下达”,满足于“照抄照搬”,上级布置什么就完成什么,开展党建工作创新的主动性和原创力不够,过于依赖上级部门的布置和推动。出现了“上头热、下头冷”的现象。

  2.考责评责体系有待完善。一是考核比重偏“轻”。有的地方虽然将党建工作考核纳入了地方党委、政府年度综合目标考核体系,但所占权重太小,对抓党建工作的激励作用不明显,甚至产生负面影响。二是考核内容偏“虚”。基层党建工作不同于上项目、抓产业、搞工程等工作,无法物化,难以量化,以致考核内容上把成立了领导小组没有、发文了没有、开展了活动没有、经费解决了没有作为指标,难以客观公正地反映党建工作的实际成效,甚至可能会在一定程度上造成文牍主义、形式主义。三是考核方式偏“单”。注重年终集中考核,忽视平时的监督检查和民意调查。组织、纪检、宣传、统战考核各自为政,分别考核,不能综合评定党建工作的成效。四是结果运用偏“空”。党建工作考核评价机制尚不完善,党建工作考核结果合理使用缺乏与之配套的相关制度条规,因而即使主观上努力运用考核结果,实践中也难免力不从心,由此导致为考核而考核,考核与考核结果的运用形成“两张皮”,没有真挂钩、真兑现,考核结果运用仅体

  现在精神和物质层面,而对党员干部最关心的政治待遇、升降去留相关性不强,对党员干部起不到普遍激励的作用。

  3.敢管敢严力度有待加大。一是缺乏敢抓的底气。有的基层党组织负责人自身不干净,对违法乱纪行为管起来腰杆不硬、底气不足,怕“拔出萝卜带出泥”;有的党务工作者怕执行规定过严,会束缚干部手脚,落下影响干部积极性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罪名”。二是缺乏严抓的党性。有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存在“圈子”文化和“好人主义”思想,对违规违纪的一些现象和人员有时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存在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三是缺乏常抓的韧劲。对党建工作上级重视基层就重视,开展活动就紧一阵,不开展活动就松一阵,时紧时松,缺乏持之以恒的韧劲。四是缺乏细抓的定力。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重视不够,该提醒的不提醒,该批评的不批评,该约谈的不约谈,“从严治党”的思想没有得到真正贯彻落实。

  二、新形势下加强和落实从严治党责任的对策探讨

  加强和落实从严治党责任,要从五个方面拧紧责任链条,强化责任担当,努力在党内营造敬法畏纪、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1.增强责任意识。面临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任务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为繁重、更为紧迫。要像抓经济工作、项目建设那样抓党建,引导各级党组织书记牢固树立“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渎职”的理念,强化第一责任人的唯一性,增

  强主动意识、主业意识、主角意识、主责意识,切实把党的建设作为最大政绩来抓。

  2.健全责任体系。党建工作影响力深、覆盖面广、工作量大,只有明确职责,各司其职,通力合作,才能富有成效、取得实效。要全面落实、全员落实、全程落实“一岗双责”制度,着力健全完善“三个体系”,即纵向到底的层级责任体系、横向到边的齐抓共管体系、定向到人的推进落实体系,积极构建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一级促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建工作格局,让人人肩上有任务、个个心中有压力。

  3.狠抓责任落实。落实从严治党,要落到实处,而且要落到“点子”上,落到具体的事情上,找准载体向实处使劲,找准切口向细处用力,找准问题从严处较真。要坚持把党建工作和中心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推进,把每条战线、每个领域、每个环节的党建工作抓具体、抓深入,切实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尤其是各级党组织书记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主动把主体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切实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一步一个脚印地推动从严治党责任落地生根。

  4.完善责任考核。考核是无形的“指挥棒”,考核的导向,直接影响干部努力的方向。要细化量化考核指标,明确各项指标的数量、时间、标准、要求,化抽象为具体、化无形为有形。要加大考核权重,尤其是对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书记考核,首先要看抓党建的实效,形成“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导向。要改进考核方式,尊重平时检查考核,尊重群众对党建工作的评价。要整合考核项目,把分散在党委各部门的考核合并起来,以便对各地各单位党建工作状况作出全面的评价。要注重考核结果运用,与评先评优、选拔任用真挂钩、真运用。

  5.是严格责任追究。严格责任追究是落实从严治党责任的最后一道防线,守不住这个防线,从严治党责任就会流于形式、陷入空谈。要坚持纪律上“从严”、执行上“较真”、效果上“戒示”,加快建立严格的刚性责任追究制度,对严重失职渎职,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依据《党章》、《党内纪律处分条例》等相关规定严肃进行处理。

篇三:全面从严治党措施

  

  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实施措施

  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实施措施一

  日前,天津市烟草专卖局(公司)党组印发文件,就全市行业各级党组(党委)落实全面从治党主体责任,逐级传导压力,强化责任担当,提出具体措施。

  一是明责任、作承诺,层层传导压力。各级党组(党委)要履行主体责任,一把手要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要履行“一岗双责”,纪检组(纪委)要履行监督责任。要逐级签订《责任书》,实现任务层层分解、压力逐级传导、人人做出承诺。

  二是述职廉、抓约谈,强化责任担当。要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纳入述职述廉和“一报告两评议”内容,认真落实情况报告制度。市局(公司)党组、纪检组主要领导不定期约谈下一级党组(党委)、纪检组(纪委)主要负责同志,查实情、提建议、促履职。

  三是列清单、建台账,完善管理机制。要建立责任清单制度,重点列出管党治党失之于宽松软等问题清单、整改责任清单以及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同时建立工作台账,实行痕迹化管理,确保主体责任见人、见事、抓铁有痕,不空、不虚、务求实效。

  四是强监督、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要把各级党组(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作为日常督察、专项检查和巡视监督的重点,并纳入年度考核之中。同时,强化责任追究,实行“一案双查”,以刚性问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落实。

  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实施措施二

  日前,我市印发《信阳市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进支部工作实施方案》。《方案》明确指出要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进支部工作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结合起来,协同推进。

  宣传发动,营造良好氛围。明确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进支部工作具体要求,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研究制定实施方案,进行宣传发动。一是会议部署。各地各部门党委(党组)要专题研究,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措施。召开会议部署,层层建立工作台账,抓好工作落实。二是学习教育。各级党组织要采取专题学习、教育培训和廉政教育大会等形式,传达学习主体责任进支部工作方案及相关文件。三是加强宣传。利用报纸、电视、网络和宣传栏等平台,开展多种宣传活动。

  督促检查,推动工作落实。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和强有力的督促检查,抓好贯彻落实。一是梳理清单。各地各部门要对照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进支部工作方案,结合实际,梳理支部主体责任清单。二是自查自纠。党支部要认真开展自查,重点查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三是督促检查。各地各部门要协调专门力量,对本地本部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进支部工作开展监督检查。

  提高,推广先进经验。组织考核奖惩和全面总结,建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进支部工作长效机制。明确考评内容、标准、方式和奖惩,加强对党支部落实主体责任情况的检查考核。要不断总结经验,发现、培养和树立典型,适时召开经验交流会,及时推广各地各单位的好做法、好经验,推动主体责任在支部落地生根。

  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实施措施三

  今年以来,咸宁市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把抓基层打基础作为强基固本之举,统筹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层层传导,上紧“责任弦”

  该市市委先后主持召开全市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会、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推进会,安排部署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定建立健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体系的实施方案,清单式将党委、纪委及领导班子的集体责任、领导个人责任进行明晰。通过“抓市直、带县市,抓乡镇、带基层”,推动市县乡村四级联动落实从严治党责任。

  同时该市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全程纪实制度,对党员领导干部落实责任实行“四账一书”痕迹式管理、项目化督导。结合台账记录,针对重大决策部署执行不力,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缺失、监督责任缺位,“四风”和腐败问题多发频发,选人用人失察、任用干部连续出现问题,巡视整改不落实等“五类问题”,对115名党员领导干部实施责任追究。

  挺纪在前,系牢“风纪扣”

  该市依托新闻媒体开设纠“四风”专栏,集体“喊话提醒”,点名道姓通报农村基层“四风”问题典型案例35起。针对基层党员干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综合运用诫勉谈话、函询和约谈等方式,及时咬耳扯袖,做到早提醒、早纠正。

  同时,该市紧盯责任缺失、公车私用、公款吃喝等基层作风顽疾,组织开展多轮次明察暗访,制作3个暗访短片,对发现的82个典型问题在全市予以公开曝光,形成强大震慑。截至目前,该市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四风”问题53个,党纪政纪处分56人。

  为进一步强化新形势下基层管党治党工作,该市出台关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意见,建立完善作风建设风险防范体系和负面清单,搭建监督平台,推动作风整治向县、乡、村延伸。同时探索建立“日常检查、专项巡察、重点监督、年终考核”常态化、立体式督查考核机制,切实提升监督执纪实效。

  专项治理,清除“病灶子”

  为深入解决扶贫领域截留私分、虚报冒领等基层突出问题,该市积极开展专项治理,把征地补偿资金、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和使用问题作为突破口,重点抽查问题易发多发单位、权力集中的敏感部位和薄弱环节、自查自纠“零报告”的地方和单位,先后共发现损害群众利益问题39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44人。

  结合政府职能部门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该市针对执法人员在行政执法中存在的敷衍塞责不作为、滥用权力乱作为、吃拿卡要、程序不规范、执法不公、工作简单粗暴等6个方面突出问题开展暗访巡察,根据发现的问题线索,先后分类处置相关执法人员44人,党纪政纪处分18人。

  同时,该市坚持把纪律审查下延一级,将治理重点落实到与群众联系密切的乡镇、村组、基层站所,聚焦基层违反群众纪律和漠视、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加大组织处理、纪律处分力度,强化监督执纪的综合效应。先后查处涉及基层干部违纪问题89个,组织处理48人,党纪政纪处分3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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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四:全面从严治党措施

  

  全面从严治党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是“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全面从严治党,基础在全面,关键在严,要害在治。

  “全面”就是管全党、治全党,面向8900多万党员、450多万个党组织,覆盖党的建设各个领域、各个方面、各个部门,重点是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严”就是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治”就是从党中央到省市县党委,从中央部委、国家机关部门党组(党委)到基层党支部,都要肩负起主体责任,党委书记要把抓好党建当作分内之事、必须担当的责任;各级纪委要担负起监督责任,敢于瞪眼黑脸,敢于执纪问责。

  2017年10月18日,习近平同志在十九大报告中强调,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

  2019年3月5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发布的2019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过去一年,认真贯彻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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