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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管服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落实8篇

时间:2023-04-29 16:05:04 浏览量:

篇一:放管服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落实

  

  关于“放管服”改革落实情况工作汇报

  关于“放管服”改革落实情况工作汇报(一)根据国务院和省市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精神,按照县委县政府“放管服”工作具体要求,现将我办“放管服”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放管服”改革开展情况

  (一)贯彻落实上级行审改革政策。

  按照县领导安排,县政务办认真学习省市县“放管服”改革精神,立足本职,做好相关工作。一是要求各相关单位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第二批取消15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发〔2016〕9号)、《省政府关于取消下放行政审批等权力事项和清理规范中介服务事项的通知》(苏政发〔2016〕1号)文件要求,做好我县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落实和衔接工作。二是要求遵照《江苏省行政许可监督管理办法》(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108号)、《江苏省政务服务管理规定》规定,做好贯彻落实执行工作。三是按照要求,就“推进行政审批改革,大力提升行政效能和服务水平”问题,完善、充实100份整改材料台账,制定并贯彻执行落实省委巡视组回头看整改措施。四是按照省市政务办要求,做好县镇两级级政务(便民)服务中心基本情况、进驻事项、办件量等填报工作,统计汇总后及时上报县政府办工交科、徐州市政务办。

  (二)不断完善政务服务体系建设。今年初印发《县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睢政发〔2016〕19号),明确了县级政务服务管理体系“一办两中心”(即:政务服务管理办公

  室、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基本构架。根据工作需要,为有效推进我县政务服务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6月份成立了睢宁县政务服务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县政府办、纪委、政务办为副组长单位,各相关窗口单位为成员,密切联系,明晰责任,办公室设在我办,此外,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行政审批工作,连续三年将行政审批“三集中到位”工作列入县直机关和单位绩效考核,有

  效地推进和促进了我县行政审批改革工作。

  (三)始终坚持并优化窗口行政审批并联审批制度。一是围绕“两个模板”,深化涉建项目并联审批制度。自2009年实施窗口并联审批涉建“一费制”以来,我们始终按照要求严格执行,积极开辟重大项目“绿色通道”服务,组织召集各涉建窗口召开涉建联审联办会。针对减免缓涉建收费项目,实行县主要领导“一支笔”签批。同时按照“两个模板”规定,要求相关窗口单位对照贯彻落实,以进一步优化涉建并联审批制度。上半年,“一费制”缴费63519636.34元。二是深入实施“三证合一”并联审批制度。为实现进驻窗口单位在线并联审批,节约办公成本,提升行政效能,将“三证合一一照一码”并联审批平台与省投资在线平台并网运行,网速提高至10M专用光纤。同时维护好“三证合一”平台,及时解决各种问题,确保平台正常运转,今年上半年“三证合一”综合窗口共办件7455件,月均1000件。三是积极推进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运行工作。按照上级要求,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设在县政务大厅发改委窗口,为保障该平台有效平稳运转,我们积极推进、妥善处理平台运转

  存在的问题,并召开业务培训会,使相关窗口单位熟练操作,主动使用。上半年,该平台共受理办件54件,投资项目资金37.04亿元。四是积极推进政务服务“六个一”运行机制。一窗式受理、一费制收费、一网式审批、一章式审批和一站式服务已完成,正在逐步健全完善。因客观原因,一车式踏勘将在新大厅启用后,结合“两个模板”探索推进。

  (四)全面推进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自去年8月份我们接手以来,为更好的推动我县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结合实际,我们立足本职,主动作为,积极向县委县政府报告我县行权工作现状及下一步工作打算,并按照县领导批示精神,强化监督考核,建立健全行权工作机制,印发了行权工作情况通报,制定行权工作“月通报季考核”制度。同时要求各相关窗口单位按照权力事项清单规定,先行在我县行政权力网上平台申请电子备案,及时将取消承接事项报送县法制办备案,确保清单动态调整到位,与省、市权力清单

  保持无缝对接,杜绝出现权力事项该取消的没有取消,该接住的没接住等问题。今年,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下,行权工作纳入了县直机关绩效考核体系。

  (五)不断规范公共资源交易市场。按照市县工作安排,先期实现公共资源交易数据整合,建立定每月29号期报送制度,由我办统计汇总县卫计委、交通局、水利局、农委、国土局、住建局、环保局、财政局8家单位交易数据,上报县政府、徐州市政务办。自6月底起,江苏省启用公共资源交易数据填报系统,我办将直接通过该系统把我

  县公共资源交易情况扎口上传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以期实现省市县三级联网,数据共享。上半年,我县公共资源交易总数197笔,交易总额19.1029亿元。

  (六)积极筹备新政务大厅建设。根据省委巡视组要求和县委县政府的统筹安排,结合县新政务大厅装修装潢进度,我办积极设计新大厅窗口布局,重点调研和推进县人社、民政、国土、农委、国税、地税、司法、公安等窗口单位进驻新政务大厅情况后,参照周边县(市)区政务大厅进驻情况,拟进驻40家窗口单位,设置220个前台服务窗口,优化方案得到县委县政府批复同意。县润企公司牵头负责新政务大厅建设装潢,我们将积极做好配合工作,完善新大厅政务服务平台软件方案及配套弱电,力争将新政务大厅打造成为一个信息化、智能化的平台载体,让客商与群众办事更快捷。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1、按照国务院“一号一窗一网”和“应进全进、应进尽进”的总体要求,结合新政务大厅(1.5万㎡)搬迁,筹划组织协调县各相关窗口单位依据省政府第108号省长令、江苏省政务服务管理规定要求集中进驻大厅,实施“一站式”办公。建议县润企公司加快新大厅建设步伐,力争10月份整体搬迁投入使用。

  2、按照省市“5张清单1个平台7项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总体要求,大力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行“一口受理、全程服务”模式,升级我县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系统,将工业、房地产并联审批“两个模板”嵌入到该软件中,打造覆盖县、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的“线上线下、虚实一体”政务服务平台,实现政务资源集聚、业务并联审批、数据共享。

  3、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徐政办发〔2016〕82号)精神,适时成立我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工作领导小组。结合新政务大厅(1.5万㎡)搬迁,将县财政局、交通局、住建局、国土、水利、卫计委、农委、环保等8家有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事项的单位集中进驻政务大厅四楼办公。建设统一的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将全县的公共资源交易事项全部纳入平台办理。第一步实现物理整合网上整合。积极配合县编办尽快成立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作为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下属股级全额财拨事业单位。

  4、按照“两学一做”的要求,结合新政务大厅的投入使用,为加强党对窗口政务服务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党员在窗口政务服务工作中的先锋模范作用。建议适时成立中共睢宁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党工委,将进驻中心的窗口工作人员党团组织关系有序转至县政务办党工委。赋予县政务办对表现优秀的窗口工作人员副科级后备干部推荐权;在中心工作两年以上的视为到基层挂职锻炼,同时建议将县政务大厅窗口作为县组织部门锻炼和培养干部基地。

  5、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把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先手棋”,加快构建“集中审批—综合执法—标准服务”体系框架,努力实现一枚印章管审批、一支队伍管执法、一套标准管服务,适时成立行政审批局,全面提升服务效率和水平。

  综上,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各相关窗口单位大力支持下,我们将主动配合,积极服务,及时汇报请示。以“两学一做”为抓手,以人民群众满意为目标,做好我县简政放权和窗口效能提升工作,服务睢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关于“放管服”改革落实情况工作汇报(二)近年来,阳宗海工商分局认真贯彻落实总局、省市工商局和管委会的决策部署,牢牢扭住转变政府职能这个“牛鼻子”,积极把商事制度改革作为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重要抓手,着力

  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着力优化准入环境和营商环境,着力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改革红利得到了充分释放,为区域经济发展和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建设提供新动能,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营造良好环境。

  一、商事制度改革工作情况

  (一)全力推动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按照上级的部署安排,结合实际,提请管委会下发《昆明阳宗海风景名胜区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方案》,并于2014年3月1日正式启动商事制度改革,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简化登记手续及要件,改企业年检为年报公示制度。改革中,遵循方便注册和规范有序的原则,按照《云南省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云政办发〔2014〕10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放宽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分行业、分业态释放住所(经营场所)资源。强化“服务为先、同频共振、依法行政”工作理念,加强和规范窗口建设,充实人员力量,完善设施配备,优化登记流程,实行领导带班、首办负责、限时办结等制度。今年5月下旬,安装并通过视频系统对登记窗口实时监控,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二)着力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去年6月以来,我们认真贯彻落实李克强总理视察工商总局时重要讲话精神及上级安排

  部署,将“三证合一”、“一证一码”列为2015年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重点改革内容之一,于

  6月10日举行了全区企业“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工作启动暨首张“一证三号”营业执照颁发仪式。《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及《昆明阳宗海风景名胜区“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下发后,积极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升级改造业务系统,9月29日全区启动实行“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模式,打造便利化准入服务平台。

  (三)深入推进“先证后照”改革。2014年以来,我局严格落实国务院“先照后证”改革决定,及时领会把握上级精神,第一时间对外发布改为后置审批事项的目录(148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改后置审批,仅保留34项),对改为后置的许可审批事项,一律不再作为登记前置,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交相关审批部门的许可文件、证件,“先照后证”

  改革在我区得以全面贯彻落实,形成管委会主导、工商部门牵头、相关部门联动的工作格局,全力为各类市场主体设立和创业创新创造宽松平等、优质高效的准入环境。

  (四)探索推动“放管服”改革。一是为贯彻落实好《国务院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国发〔2015〕62号)和区党工委、管委会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工作的指示要求,提请区党工委、管委会研究并经区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审议下发《昆明阳宗海风景名胜区商事制度改革重点工作任务责任分工方案》、《昆明阳宗海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关于深化“先照后证”改革、加强市场主体经营行为监管、维护正常市场秩序的实施意见》等规范性文件,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明确了“照后证前”区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管职责,建立健全行政审批、行业主管与后续监管相一致的市场监管责任机制。二是依据国发〔2015〕62号文公布的186项《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监管部门和监管职责的“先照后证”改革相关项目》以及市政府各部门的权责清单,2016年5月上旬,提请管委会印发《昆明阳宗海风景名胜区2016年度商事制度改革重点工作任务责任分工方案》,进一步理清了监管责任,初步建立了登记、审批和行业主管部门相互衔接、权责明确、透明高效的新型市场监管机制。三是履职到位、宽进严管、放管结合,一方面降低准入门槛,营造宽松的市场准入环境,另一方面做好对市场主体和监管部门的“双告知”工作,保障市场主体准入与后续监管无缝对接。

  (五)依法做好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工作。市场主体年度报告是商事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是对市场主体进行信用监管、落实“宽进严管”的基础性工作,市场主体年报率也是衡量本地区市场活跃度及营商环境的重要指标。去年初,我们充分认识年报公示在商事制度改革、转变政府职能、改进监管方式等方面的重要作用,集全局之智、举全局

  之力积极做好2013、2014年度年报公示工作,完善年报工作机制,加大宣传培训力度,保持较高的年报率。截至2015年6月30日年报结束,阳宗海风景名胜区2013年度企业年报完成559户,年报

  率达89.44%,2014年度企业年报完成673户,年报率达88.67%;个体2013年报完成1996户,年报率为88.67%,个体2014年报完成2252户,年报率为86.72%;农民专业合作社2014年报率达85.19%。

  商事制度改革实施以来,全区市场主体增长迅速,2014年3月1日至2016年4月底,全区新登记各类市场主体1343户;新登记市场主体资本总额200141万元。

  截至目前,全区共有各类市场主体4727户,其中:企业1011户;个体工商户3680户;农民专业合作社36户,新设市场主体保持较快增长。

  二、存在的突出矛盾和主要问题

  按照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系列工作的总要求,全区商事制度改革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矛盾和问题,集中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市场主体的发展水平还有很大提升空间。市场主体是市场经济的细胞,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力量,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助推器。市场主体能否健康发展,直接影响区域经济的发展和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的建设。当前,我区市场主体发展不够、总量小、规模以上企业少,特别是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不充分、中小企业活力不强,仍是制约区域经济超常规、跨越式发展的突出问题。截止目前,全区共计有市场主

  体4727户,仅为全市65万余户市场主体的0.7%。其中:私营企业863户,仅为全市19万余户私营企业的0.4%;个体工商户3680户,仅为全市43万余户个体工商户的0.8%。因此,促进市场主体总量较快发展对于阳宗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建设和“三园驱动战略”实施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二)行政服务的效能还不够高。一是商事制度改革实施后,各类市场主体井喷式发展,行政审批业务量和咨询量激增,服务窗口的人员配备、服务能力还不能很好的满足市场主体和审批业务的增长需求。二是窗口工作人员长期处于满负荷运载状态,出现办事群众排长队、预约等待时间过长现象。三是服务设施简陋。由于办公环境狭窄,短缺叫号机、自动查询柜员机等便捷的现代化办公设备,人员拥挤、申

  请顺序混乱等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有碍效率和形象建设。

  (三)市场监管的科学性和有效性有待增强。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的倒逼机制一定程度上掣肘于监管理念转变和监管机制建设,有的职能部门仍然习惯于以审批代监管、以处罚代监管,重审批、轻监管问题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扭转,还存在执法不公、缺失疏漏、监管不到位、制度建设不完善问题,运用大数据手段和信息化技术加强市场监管还处于前期摸索阶段,监管的现代化水平不够高。

  (四)部门衔接和信息互联共享还不够充分。商事制度改革是系统工程,由于改革中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也不可避免的在个别环节上存在衔接不够顺畅问题,部门间信息的互联互通和交换共享还不够充分,表现为存在信息孤岛。各职能部门的信息化建设各自为政,形成一个个互不相连的“信息孤岛”和“数据烟囱”,严重制约了政府效能的提升,给创业创新造成极大不便。

  (五)阳宗海风景名胜区托管区域地跨两市三县,总体经济发展相较于经开区、高新区、度假区有所滞后,市场主体总量小,结构不合理,企业发展参差不齐,全区上规模、上档次、效益好的优质企业不多,监管服务对象大多为小微企业、个体经营户,对新的监管执法方式不甚理解、支持,一定程度制约了监管执法工作的开展。

  三、落实“放管服”改革任务的对策建议

  (一)坚持把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作为推进简政放权、落实“放管服”改革任务的有力抓手,持续推动便利化改革向纵深发展,进一步增强放权的协同性。要以降低市场准入门槛为着力点,围绕注册登记便利化目标,加强理念创新和制度创新,进一步放松登记管制,优化登记方式,放宽市场准入,便捷市场退出,更好的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促进市场主体持续增长、活跃发展。要持续做好“三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工作,深化“先照后证”改革,认真贯彻执行《云南省工商登记后置审批目录》和“双告知”要求,积极推进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应用,探索研究企业简易注销制度。密切关注便利化改革进展,加强部门间的信息即时沟通,及时回应解决热点、难点问题,健全相关配套措施,统筹推进改革,不断巩固和扩大便利化改

  革成果。

  (二)健全完善新型政府监管体系,进一步提高监管的有效性。要针对商事制度改革后监管难度广度深度随之增加的新情况,积极推动

  监管重心后移,健全完善以信息归集共享为基础、以信息公示为手段、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监管制度,全面推开和细化“双随机、一公开”模式,建立企业信用联合激励与惩戒机制,不断提高市场监管的效能。要加快推进“云南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监管警示系统”建设,努力构建企业监管“大数据中心”,搭建面向公众的“公示平台”和面向监管部门的“业务平台”。要认真做好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工作,持续做好“双随机”抽查,大力推进协同监管,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要求,建立登记注册、行政审批、行政主管相互衔接的协同监管机制,强化联合惩戒,推进齐抓共管。要探索审慎监管,对新业态、新模式等新生事物,既支持创新发展,激发活力,又合理有效监管,防范风险。

  (三)打造优质高效政务服务平台,进一步强化服务的便捷性。要依托“互联网+政务服务”,多渠道提升政务服务的共享参与水平,以服务手段的现代化推进服务过程的便捷化。要加强服务窗口的建设和管理,改进完善窗口服务,推进窗口作风转变,不断提高服务质量,提升服务层次,为企业群众打造便捷、优质、高效的服务平台。要认真落实扶持小微企业发展改革任务,加快推进小微企业名录建设。要持续开展改革情况研究分析,充分发掘数据信息价值,为管委会领导决策及推进改革实施提供有力的信息支撑。

  (四)加强考核评估和监督检查,进一步推动改革任务落实到位。要对商事制度改革政策的制定、改革措施的落实、改革取得的成效进行及时、科学的评估,完善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机制,上下级之间的信息沟通机制,做到事前充分调研、事后分析研判,避免改革过程中出现上下不衔接、左右不匹配现象。要建立完善常态督察机制和绩效考核机制,重点针对登记注册便利化、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提升政务服务效能等工作持续跟踪督察,协调解决改革推进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确保改革成果落地生根,以政府减权限权换来市场活力和

  社会创造力的发挥,持续将“放管服”改革引向深入,让更多改革红利惠及企业和群众。

  (五)针对商事制度改革后市场主体大量涌现、监管难度、广度、深度随之增加的新情况,要坚决落实李克强总理“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指示要求,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按照法律授权和事权划分履行好监管执法职责,积极探索事中事后监管新机制,以企业信用监管为核心,不断强化企业信息公示、信息共享、联合惩戒,“以良币驱除劣币”,为各类市场主体营造公平的营商环境,为企业优胜劣汰和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提供保障。一要在企业注册登记等方面引入“负面清单”管理模式;二要做好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工作;三要进一步推进“双随机”抽查工作机制;四要进一步强化信用归集共享;五要建立市场主体信用信息服务监管平台;六要建立市场主体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七要强化信用约束机制;八要加强商事制度改革后续市场监管;九要加强社会监督,强化市场主体自律管理。

篇二:放管服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落实

  

  行政审批局关于“放管服”改革落实情况的自查报告

  行政审批局关于“放管服”改革落实情况的自查

  报告

  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政务服务中心业务指导及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紧紧围绕“务实、高效、便民、快捷”的“一站式”服务宗旨,以优质高效服务为目标,坚持以制度抓管理,以创新抓服务,以纪律作保证,勇于实践,不断探索,进一步强化窗口建设,规范各项管理,增强服务意识,提升服务水平,确保“放管服”改革工作取得更好的成效。根据邢台市关于开展“放管服”改革工作自查通知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积极开展工作进行自查,现将主要工作汇报如下:

  一、简政放权

  1、全面梳理行政审批事项。行政审批局严格按照省、市、县公布的行政审批目录,对划转的事项进行全面梳理,确定审批事项。对上级明令取消或暂停的行政审批事项,必须坚决执行到位。建立权力清单制度,围绕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关于简政放权的决策部署,及时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大厅LED大屏幕公开取消、下放、清理以及实施单位变更的行政审批项目信息。严禁擅自增设审批项目,严禁继续审批已明令取消的审批项目。接受群众监督。

  2、压减清理申报材料和各类无谓证明精简行政许可事项申报材料。全面梳理并压缩审批时限,所有审批事项都要严格按法定时限做到“零超时”。结合行政许可事项标准化工作,对行政许可所需的申请材料进行全面清理,最大限度精简申报材料,凡无法律、法规依据或无实质性作用的,原则上予以取消,可合并的一律合并;上一个审批环节已经收取的申报材料,下一下环节不再要求提交;申报材料为本部门或本系统发放的,只提供名称、文号、编码等信息供查询验证,不再提交原件或复印件;能够通过与其他部门信息共享获取相关信息的,不再要求重复提交。坚决砍掉各类无谓证明和繁琐手续。

  二、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实现审批与监管结合按照有关文件要求,行政审批局将进一步抓好网上审批工作,全面实行网上审

  批,做到全部审批事项网上公开办理。目前,行政审批局搭建立了统一的网上审批服务平台(简称服务平台),使行政审批网络和各职能部门连通对接,并于2016年12月13日按照相关文件要求组织有关监管部门进行培训。办事群众可通过登入服务平台查询办理事项的法律依据、申请材料、申请依据、办理时限等信息,也可通过网上提交有关材料进行办理。审批局负责对受理的事项全部录入到服务平台,各有关监管部门通过服务平台对办理的事项进行监管,同时,接收社会群众监督,确保行政审批事项能够

  事前事中事后无缝对接。

  三、提升服务质量

  1、减少审批环节,提高审批效率为进一步减少审批环节,根据省效能办有关文件精神要求,我局将梳理后的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减少多层审批,实行两岗审批终结制,并对科室负责人充分授权,严禁只咨询、不受理,只受理、不办理,以及多头受理、多头审批等问题。

  2、全力推行帮办、代办,实现“零障碍”服务政务服务中心围绕“让群众好办事、为群众办好事”的核心要求,推行“两个代办”即重点项目全程代办、为民服务全程代办。中心及各窗口设立帮办代办员,按照“自愿委托、免费代办、便民高效、群众满意”原则,为群众提供全程帮办代办服务。凡是到政务服务中心办理审批事项的,可交由中心人员进行全程代办;对于投资者办理的事项只需一个窗口办理的,由窗口人员进行代办。为了更好的服务于群众,工作人员通过加强学习,掌握窗口业务流程,能够熟练解答群众咨询的各类问题,使每名工作人员都能成为“代办员”,为群众提供高效、简便、快捷的服务,免费为群众打印、复印各种所需手续,为企业开辟一条绿色通道。彻底改变群众办事“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现象,真正实现百姓办事“零障碍”。

  3、加强政务公开政务服务中心对各股室和进驻中心的窗口单位明确提出了“大力推进政务公开,提高办事透明

篇三:放管服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落实

  

  推进“放管服”改革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关于“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以下简称“放管服”)改革的部署要求,探索深化“放管服”改革,切实推进行政效能革命,进一步提升新区发展环境,现就推进“放管服”改革,结合新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全国、全省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部署要求,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行政效能革命的整体安排,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企业和群众需求为导向,着力在深化“放管服”改革上先行先试,使放得更活、管得更好、服务更优,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和创新能力,增强发展动力,提升综合竞争力,努力把西咸新区打造成为全省“放管服”改革的先行区、示范区。

  (二)基本原则

  --全面推进,重点突破。坚持系统设计、统一部署、协同推进、综合施策。新区、新城和镇街全面推进“放管服”改革,重点在推进清单制度、行政审批、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体制改革等方面率先突破,形成引领示范。

  --因事制宜,分步快走。推进“放管服”改革要与落实代管托管、推进开发建设等重点任务相结合,因地制宜、因事制宜,同步推进,对

  /14各项改革事项分别提出具体任务要求,制定改革路线图和工作清单,倒排时序,分步、分类加快推进。

  --条块结合,形成合力。新区牵头抓总,强化顶层设计、统筹谋划,指导协调和跟踪问效;新城、镇街切实抓好落实,主动作为,不等不靠,细化分解任务,层层压实责任,形成上下联动、左右协调、共同推进的工作格局,确保各项改革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三)工作目标

  通过推进“放管服”改革,深入转变政府职能,力求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突破,真正把改革推向深入、改出实效。以营造宽松便捷的准入环境、公平有序的竞争环境、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3个环境”为目标,推行权责清单、投资负面清单、收费目录清单、财政专项清单、产业优惠政策清单、“减证便民”清单、“最多跑一次”清单等七张清单制度,探索建立“一张执照管登记、一枚印章管审批、一个流程管项目、一套网络管信用、一个部门管市场、一支队伍管执法”“六个一”式的行政审批、市场监管和综合执法体系,积极构建“3450”综合行政审批效能体系、社会应急管理一体化响应处置机制和综合网格化的社会治理新机制,努力打造门槛最低、效率最高、服务最好、秩序最优的一流发展环境,建成全省乃至全国“放管服”改革的先行示范区。

  二、主要任务

  (一)促进就业创业降门槛

  1.全面推行权责清单制度,让权力在阳光下规范运行。各级各部门根据法律、法规和“三定”方案等规范性文件,全面梳理行政职权,逐

  /14条逐项列明设定依据,分类登记,明确责任事项、明晰与相关部门的职责边界,编制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动态调整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新区组织部牵头,各新城、管委会各部门参与,2017年9月底完成)

  2.推进权力清单“瘦身”,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在全面梳理权责清单的同时,各级各部门结合实际,分类梳理行政职权保留、取消、下放、交由社会组织及属地管理等权责事项。凡是能够下放给新城的一律下放新城,对涉及规划、安全生产、环保等底线和重大事项要保留在新区并实行严格管理,对直接服务企业和群众量大面广的审批事项要依法依规全部下放新城,实现管理重心下移。(新区组织部牵头,各新城、管委会各部门参与,2017年9月底前完成)

  3.深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实行“一张执照管登记”。推行“多证合一、多项联办”登记备案模式,整合简化工商登记前后涉企证照事项,将工商商事登记、部分经营许可前置审批融入一张营业执照,用一张营业执照承载所有登记备案事项。推行工商登记全程电子化试点、“证照分离”改革试点,推进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两证合一”,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门槛。力争年底前完成网上登记注册办理事项占办理事项总数的90%以上,企业工商登记网上办理率达到70%以上。(新区市场服务与监督管理局牵头,国税局、地税局参与,2017年12月底前完成)

  4.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实行“一枚印章管审批”。梳理整合新区、新城两级行政审批权限,按照“凡审必进、应进尽进”

  /14的原则,将面向群众和企业办理的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事项统一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办理。新区、新城两级经营许可,能够放开的事项坚决开放,不能放开的事项整合职能实行综合审批。建立“综合受理、受审分离、联审联批、全区通办”的行政审批模式,实行“一枚印章管审批”。开展专业化审批服务,逐步取消享受优惠政策的事前审批和备案管理,建立适应新兴业态发展的包容审慎监管机制。(新区行政审批与政务服务局牵头,各新城、管委会各部门参与,2017年12月底完成)

  5.探索构建“3450”综合行政审批效能体系。配合省信息中心,建设综合服务平台,整合政务和自贸服务平台,推进数据整合、资源共享,实现行政审批的全程电子化和移动互联网+政务服务的全覆盖应用。全面推行“网上审批”、“微信办照”等审批方式,进一步精简项目审批,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办理时间,提高行政审批效能,力争3个工作日办结营业执照、4个工作日办结经营许可、50个工作日办结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新区行政审批与政务服务局牵头,各新城、管委会各部门参与,2017年12月底完成)

  6.实施人才强区战略,打造“一带一路”人才高地。推行“筑巢引凤人才新政”计划,加大对高层次人才创业创新项目的重点支持。加快中国西安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西咸园区、国家双创示范基地“人才聚集区”建设,出台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入驻园区的优惠政策,适当放宽人力资源市场准入条件,形成新区人力资源服务产业集聚优势。改进传统人事人才服务方式,为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等群体提供专门的“一站式”服务。(新区人社民政局牵头,财政局、招商局(双创办)、人力资

  /14源产业园参与,2017年12月底完成)

  (二)为各类市场主体减负担

  7.建立收费目录清单“一张网”,清单之外一律不收费。清理规范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制定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政府定价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财政补助事业单位收费目录清单,进一步清理有关收费项目,降低相关费率,建立收费目录清单制管理,实现“一张网”动态化管理。从源头上防范乱收费,清除各类制约社会投资的显性或隐性障碍,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营造更优的投资环境。(新区财政局牵头,管委会各相关部门、国税局、地税局配合,2017年10月底完成)

  8.落实好营改增等减税清费政策。围绕营改增一般性政策、营改增优惠政策、增值税办税流程等内容,多措并举降低企业税费成本。严格落实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小微企业和简并税率等减税政策,确保试点纳税人尽享改革红利。(新区国税局、地税局牵头,改革创新发展局、财政局配合,2017年10月底完成)创新金融对实体经济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的服务,开展中小微企业创新融资培训,搭建银企合作平台,拓宽小微企业融资渠道。积极联系区内金融机构,支持西咸集团成立小额贷款公司,为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提供小额贷款,支持西咸集团成立融资担保公司,为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担保,解决融资难、融资贵问题,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新区改革创新发展局牵头,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配合,2017年12月底完成)

  9.制定财政专项资金清单,推动精准管钱用钱。建立财政专项资金

  /14清单,对新区范围内的财政专项资金制定目录清单,建立完善财政项目库、部门项目库,强化绩效与预算结合,强化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审计,推动以清单的方式精准管钱用钱,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率。(新区财政局牵头,审计局、改革创新发展局配合,2017年12月底完成)

  10.推动国地税征管体制改革。落实《国地税合作规范(3.0版)》确定的各项合作内容,按照有利于降低征收成本和方便纳税的原则,开展国地税互相委托代征有关税收工作,实行国地税“一站式”办税。推进办税便利化改革,实行纳税人涉税信息一次采集、按户存储、共享共用,建立服务合作常态化机制。推行“互联网+税务”,不断提高网上申报率、电子税务局使用率、三方协议扣款签订率,“让大数据在网上跑,代替纳税人在路上跑”。(新区国税局、地税局牵头,各新城参与,2017年9月底完成创建申报工作)

  (三)激发有效投资拓空间

  11.进一步扩大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试点,全面推行新区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落实国务院《关于实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意见》要求,以清单方式明确列出西咸新区范围内禁止和限制企业投资的行业、领域,并向社会公开,放开投资准入门槛。规范企业投资核准和备案行为,落实企业投资自主权。放宽外资准入,落实外商投资实行备案管理的开放、便利措施,吸引外商投资。(新区改革创新发展局牵头,招商局参与,2017年10月底完成)

  12.推进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应用建设,实行“一套流程管项目”。实行投资项目统一代码制度,推进审批、核准和备案事项从项

  /14目立项到竣工验收所有审批事项全程网上办理。按投资项目建设的土地供应、项目立项、项目规划、项目施工、项目验收五个阶段的,实行“一口受理、并联审批、限时办结”,缩减投资建设审批时限。推行企业备案类投资项目承诺制,开展“多评合一”试点,土地供应前打包完成环评、能评、文勘等环节,统一受理、统一评估、统一批复项目前期阶段涉及的各类评估报告。建立“一站式”联办审批、投资项目审批代办服务等工作机制,探索推行重大投资项目审批承诺制和容缺办理制,完善批前指导、联合踏勘、联审联批等制度,推行帮办服务、预约服务等专业化服务,提升投资建设项目的审批服务效能。(新区改革创新发展局、行政审批与政务服务局牵头,各部门参与,2017年12月底完成)

  13.推进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改革。落实好中省改革精神,加快质检职能转变,切实通过生产许可证制度改革为市场主体减负担、为质量安全强保障、为公平营商创条件。认真做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调整工作的落实和衔接,确保取消19类产品的各项生产许可证审批、管理工作和3类产品由生产许可管理转为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工作的稳妥实施。(新区质监局牵头,行政审批与政务服务局参与,2017年12月底完成)

  14.加快推进自贸区建设。探索建立与国际高标准投资和贸易规则体系相适应的行政管理体系,建立“精简、高效、现代化”的自贸试验区工作运行机制。建立健全与负面清单管理方式相适应的事中事后监管制度。搭建企业“走出去”一站式综合服务窗口,配合全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探索将出口退税申报功能纳入“单一窗口”建设,为企

  /14业快速通关提供便捷服务。研究制定《西咸新区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试行)》,完善企业综合信用等级评价标准,构建覆盖市场主体和监管部门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新区改革创新发展局(自贸办)牵头,工商局配合,各相关新城、能源办参与,2017年12月底完成)

  15.推进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体制改革。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工作要求,深化公共资源交易体制改革,建立西咸新区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建设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探(采)矿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医疗器械和药品采购、国有林权出让、碳排放权出让、排污权出让等公共资源交易事项。2017年底前,在西咸新区范围内形成规则统一、公开透明、服务高效、监督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基本实现各类公共资源交易全过程电子化,实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从依托传统的有形场所向以电子化平台为主转变。(新区改革创新发展局牵头,各新城、管委会各部门参与,2017年12月底完成)

  (四)公平营商创条件

  16.推进市场监管体制改革,建立“一个部门管市场”的市场监管体系。全面推行市场监管清单制度,制定事中事后监管方案。整合工商、食药监、水利、农业、林业、商务、文化、物价、盐务、烟草、知识产权等部门的市场监管职能,成立市场服务与监督管理局,厘清部门监管职责,实现行政审批与事中事后监管的无缝对接,营造良好的公平营商环境。(新区市场服务与监督管理局、组织部牵头,各新城、管委会各部门参与,2017年10月底完成)

  /1417.全面推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完善“一单、两库、一细则”(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市场主体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规范“双随机”抽查工作细则),将随机抽查结果纳入市场主体信用信息体系,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化。建立“1+4”监管新模式(用统一市场体系引领监管方向,以日常监管为基本手段、以协同监管为联动基础、以社会共治为重要依托、以风险防范为监管底线)。强化审批、监管和处罚结果信息公开,方便查询和社会监督。(新区市场服务与监督管理局牵头,2017年12月底完成)

  18.全面落实企业信用监督管理制度,实行“一张网络管信用”。建设西咸新区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网,集中所有市场主体信用信息,推进公共信用信息的征集共享,实现各类登记备案、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奖励、分类监管、检查抽查等信用信息全归集,法人(组织)和重点人群信用记录全覆盖。加快实行违法失信“黑名单”信息共享和联合惩戒,建立跨地域、跨部门、跨行业的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惩戒机制。(新区市场服务与监督管理局牵头,2017年9月底完成方案的制定、12月底前完成网络建设)

  19.推进综合执法体制改革,探索“一支队伍管执法”。全面整合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管理的全部;其他与城市管理、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需要纳入统一管理的公共空间秩序管理、违建治理、环保、交通、农林水、文广新、旅游管理等领域的执法监管力量,逐步实现“多帽合一”。破除市场监管相互分割、多头执法、重复执法、标准不一等痼疾。安监、文物等其他专业性执法工作实行单设机构、单独管理,并

  /14建立与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协作配合机制。(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组织部牵头,各新城、管委会各部门参与,2017年10月底完成)

  20.加强社会应急管理,建立应急服务联合行动指挥机制。在西咸新区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搭建公共服务平台,承担辖区所有警情、灾情及社会服务求助等信息受理和分流。除“110”报警服务台(含119.122)外,整合所有的包括120(急救中心)、12315(工商)、12319(城管)等20个服务热线,对外公布一个电话号码“12345”市民服务热线,统一受理处置群众报警求助业务,利用数字信息分平台进行内部处置运转。建立起对全区域各类突发性公共安全事件的实体化指挥处置机制,形成集维稳、应急、管控和公共安全事件职能与公安机关反恐处突等一体化响应机制。(新区公安局牵头,各新城、管委会各部门参与,2017年12月底完成)

  21.推行城乡综合网格化管理。按照属地性、整体性、适度性的原则,统筹城乡管理、环境保护、公共设施维护、社会综合治理和社会服务等各级管理资源,建立综合性、开放性的网格化管理体系。建设综合网络社会服务管理信息化平台,探索多行业网格化协同管理长效机制,全面提高新区社会和城市综合治理水平。重点加强对城市建成区、非建成区、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镇(街)核心区等人员活动频繁、问题集中突出区域的长效监管,建立城乡全覆盖、信息全登记、重点全掌握、居民全服务的社会综合治理新格局。(新区社会综合治理局牵头,各新城、各园办、管委会各部门参与,2017年9月底前完成综合网格机制的建立;12月底初步完成综合网格信息化平台建设和数据采集工作)

  /14(五)为群众办事生活增便利

  22.完善四级政务便民体系,优化政务服务。加强新区、新城、街镇和社区(村)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完善服务体系,提升服务功能,逐步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就近办理、同城通办、异地可办。建设四级政务服务平台和“实体端、PC端、移动端、自助端”的“四端”政务服务,扩大电子政务外网纵向延伸到街镇和社区(村),横向连接到新区相关职能部门,以信息化助推“最多跑一次”。(新区行政审批与政务服务局牵头,各部门配合,2018年6月底完成)

  23.完善“最多跑一次”清单,实现群众少跑路、不跑路。按照群众和企业在新区办事“最多跑一次是原则、跑多次是例外”的要求,对行政权力和政务服务事项梳理、分析,进一步优化流程、简化程序。开通网上办理、证件邮递送达、定制服务等,形成新区、新城、街镇三级“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提升政务便民服务效能。年底前全区“最多跑一次”事项达到进驻政务服务中心事项总数70%以上,逐步向“零跑路”过渡。(新区行政审批与政务服务局牵头,各新城、管委会各部门参与,成熟一批、公布一批)

  24.开展“减证便民”专项行动,优化便民服务。全面清理涉及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的各类证明和盖章环节,从根本上解决困扰企业和群众“办证多、办事难”和“奇葩证明、循环证明、扯皮证明、无谓证明”等问题,着力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制定保留和取消的证明事项和盖章环节清单,凡未纳入清单范围的证明事项和盖章环节,一律不得要求办事群众、企业提供。(新区行政审批与政务服务局、组织

  11/14部牵头,各新城、管委会各部门参与,2017年11月底完成)

  25.全面落实规范化、标准化行政服务,切实提升行政服务效能。制定新区规范化、标准化行政服务实施办法,全面实施首问负责制、预约办理制、一次性告知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超时默认制、无偿代办制、上门服务制、首席代表制、并联审批制和责任追究制等11项行政服务制度,公开统一化、标准化的服务规范和办事流程,进一步降低群众和企业办事成本,提高行政服务效能。(新区行政审批与政务服务局牵头,各新城、管委会各部门参与,2017年12月底完成)

  26.大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全面推进新区全区通办和政务服务一张网建设。推动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凡具备网上办理条件的均推行网上办理,还不具备条件的要探索网上办理渠道。搭建新区统一政务服务网,横向涵盖各涉审批服务部门,纵向延伸到各新城和有条件的街镇、社区,实现“全区通办、网上可办、在线查询、全程监管”。构建标准化政务服务体系,统筹服务资源,统一服务标准和规范,形成线上线下功能互补、相辅相成的政务服务新模式。(新区行政审批与政务服务局牵头,各新城、管委会各部门参与,2018年6月底完成)

  三、实施步骤

  (一)推进部署(2017年7月)

  对加快推进新区“放管服”改革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召开“放管服”改革专题会议,制定印发实施方案,集中统一思想,明确改革思路、工作目标、重点任务和时间进度安排,突出工作重点,各新城、管委会各部门要制定详细改革事项方案,建立工作进度周报告制度,及时通报工

  12/14作进展,落实主体责任。

  (二)全面实施(2017年8-12月)

  根据新区“放管服”改革工作的总体部署,结合中省市“放管服”改革精神,围绕“放管服”改革目标,重点从全面推行权责清单、行政审批、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体制改革等方面切入突破,各级各部门围绕工作目标和任务,按照分步快走的要求和由易到难、由点到面的顺序,统筹协调推进,分类分步组织实施。

  (三)总结提升(2018年1-6月)

  重点突破受客观原因制约,需要上级支持、多部门联动,工作复杂敏感、社会影响大、推进难度大的事项。基本实现新区“放管服”改革的预期目标。适时引入第三方机构评估和社会评估评议,检验改革效果,及时向社会通报。

  四、保障措施

  (一)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新城、新区各部门、园办和驻区单位要站在全区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快推进“放管服”改革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勇于担当,锐意进取,狠抓落实。在新区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下,设立“放管服”改革专项组,负责日常具体工作,统筹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具体工作由党工委组织部牵头,各单位、各部门参与。各新城、新区各部门、园办和驻区单位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做到改革工作亲自部署、重要方案亲自把关、关键环节亲自协调、落实情况亲自督查,加快推动改革落地。

  (二)建立工作机制,强化协同配合。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发挥

  13/14牵头抓总作用,做好推行“放管服”改革的日常工作,明确责任主体和完成时限,建立工作责任制,做到有布置、有检查、有验收。各新城、新区各部门、园办和驻区单位要加强对本系统、本领域有关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具体落实,明确工作目标、工作要求、工作标准和进度要求。上下要建立联动协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放管服”改革工作有序开展。

  (三)强化监督考核,加大推进力度。由督查室牵头负责,建立“放管服”改革专项督查机制,加强对各新城、园办和驻区单位及管委会各部门工作的检查督查。适时引入第三方评估,把群众和企业的评价纳入考核督查机制,建立完善企业和群众评判“放管服”改革成效的工作机制。通过群众反馈,第三方评估,查找短板,进一步倒逼自身改革。对督查发现落实到位、积极作为的典型要通报表扬、给予激励;对不认真履职尽责、工作滞后的单位,要启动问责机制。各单位也要建立相应的考核督查机制,强化制度刚性,确保改革顺利推进。

  (四)加强宣传引导,形成良好氛围。各级各部门尤其是宣传部门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和互联网、新媒体广泛宣传新区“放管服”改革成效,及时准确发布改革信息和政策法规,正确引导社会预期,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拓宽公众参与渠道,凝聚各方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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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四:放管服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落实

  

  “放管服”改革,推进落实情况报告

  (篇一)

  区政府办:

  “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是一场刀刃向内的政府自身革命,是推动政府职能深刻转变、极大激发市场活力的战略举措,平滩镇党委、政府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国办发﹝**﹞79号)的文件要求,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结合我镇实际,积极推动“放管服”改革工作,现就工作推进落实情况作如下汇报:

  一、强化领导,压实责任。

  为抓好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努力提高行政效能和公共服务水平,优化发展环境,推动我镇经济活动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我镇成立了由镇长唐富伶任组长,副镇长左芳州、谭帅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任成员的“放管服”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工作要求将工作责任细化到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逗硬考核,确保了工作有序、高效、顺利推进。

  二、加大宣传,营造氛围

  为进一步推进广大干部职工认识到“放管服”改革的深刻意义,增强责任感、紧迫感,我镇充分利用微信工作交

  流群、政务公开栏等宣传阵地,从“放管服”改革是什么、为什么推进以及具体应如何推进三个方面,对“放管服”改革进行广泛宣介,群众广而周知,同时设置了群众意见征集箱,公布了意见征集电话,让干部职工知悉群众到底需要什么,当下政府开展工作的短板和弱项是什么,倒逼干部职工必须有针对性立即行动起来,充分展示了党和政府以敬民之心,行简政之道的决心、信心。

  三、理顺关系,分清职责

  按照法律法规、细则、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优化部门,理清行政职权,编制权责清单,梳理出具体的责任内容和办事流程,并将其编制成册,分发到各村(社),由各村(社)对各事项办理流程及所需材料进行广泛宣介,一次能办好,绝不让群众跑第二次,积极探索出了在农忙时节,定时定点到各村(社)设置办事点的便民之举,让干部职工多动腿,群众少跑路。同时,依托于党风廉政建设,加大工作作风建设,有效提升了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促进“放管服”工作取得实效。

  改革期待大担当,改革呼吁行动派。“放管服”改革以自我革命的精神和以看得见摸得着的成效增进了人民群众的改革获得感,改革实效有目共睹,但与人民群众的期待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相比,差距仍然存在。平滩镇党委、政府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将始终以人民群众的获得感作为改革的试金石,以更实举措更硬实招,把“放管服”改革

  推向纵深。

  (篇二)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部署要求,为进一步深入推进市地方金融监管局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向纵深发展,我局以审批制度改革为突破口,创新体制机制,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强化审批权力监督,不断提高行政审批效率,着力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水平。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印发了《推行服务型执法工作实施方案》、《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行)》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试行)》等制度,推行服务型执法,促进依法行政,确保行政程序符合法律规定。

  (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制定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具体方案”,通过**省事中事后综合监管系统建立了“一单、两库、一细则”,建立信息共享与联合惩戒机制,运用部门协同监管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归集涉企信息,探索建立以信用约束为核心的新型监管机制。

  (三)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制定了“红黑榜”制度、双公示工作方案、“诚信阜阳”宣传月专题活动实施方案、“诚信阜阳”评选活动等方案,及时向市信用办报送双公示信息、信用信息,完成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信息的录入工作。

  (四)推动“互联网+政务服务”。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通过政务服务事项管理平台录入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完成统一证照(批文)上报工作,通过ftp工具上传政务共享信息。

  (五)切实规范权力运行。认真做好**年权责清单、公共服务清单和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动态调整工作,对权力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完善办理指南、办事流程图和办事要件,强化行政审批信息公开制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认真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要求,建立健全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

  (六)落实“减证便民”要求。开展“减证便民”整治申请材料多专项行动,集中清理政务服务事项申请材料,严格落实取消政务服务事项申请材料清单,切实解决企业和群众“申请材料多、办事难”问题,全面提高行政效能,让办事企业和群众更加方便。通过专项行动,清理材料15项,保留材料99项,精简率13.16%。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事中事后监管方面。县级地方金融监管部门人员少,工作任务重,特别是具有行政执法证件的人员较少,基层监管力量有待加强。同时,事中事后监管专业性强,监管队伍不仅需要具备必要的法律知识,还需要具备丰富的专业性工作经验,基层监管队伍的专业性技术性能力培训需加强。二

  是数据共享方面。信息资源分布多头化,信息资源共享机制还需完善,信息互联互通、资源共享需进一步上下协同,政务信息数据共享方面还需省市县共同规划、建设。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加强“互联网+政务服务”的部署要求,按照统一标准认真梳理政务服务事项,规范和完善办事指南,集中全面公开与政务服务事项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通知公告、办事指南、常见问题、监督举报方式和网上可办理程度,并实行动态调整,确保线上线下信息内容准确一致。进一步畅通互联网沟通渠道,充分了解社情民意,针对涉及公共利益等热点问题,积极有效应对,深入解读政策,及时回应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和治理能力。写作服务网址:http://www.91wenmi.com(二)继续做好“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强化制度落实,按照方案及监管办法,科学制定抽查比例和频次,建立并维护好“一单两库”。要夯实抽查基础,在全面实行市场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的基础上,健全完善涉企信息归集工作体制机制,全量归集政府部门产生的涉企信息,尽快实现互联互通、共享共用、无缝对接。

  (三)推动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完善政务信息资源库,将证券公司负责人信息、辖内证券公司基础信息、表彰信息、融资担保公司设立与变更审批信息、担保公司信息、小额贷

  款公司信息及个人、企业行政处罚等八类信息纳入政务信息资源库,并实行动态调整,共享共用。

  (四)切实提高行政服务效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本着责权利相一致的原则,我局将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合理制定每一环节的办事时限,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操作技能,努力简化审批手续,缩短承诺时限,真正做到削减与提速相结合。

  (篇三)

  按照省委办公厅《关于落实**同志有关批示结合减负年深化作风建设的方案》和市委政务服务管理局《针对“放管服”改革后的变相拖延问题自查自纠的通知》要求,以及新华社采写的《江西干部作风问题新动向调研报告》中关于“放管服”改革后的变相拖延问题相关内容要求(详见附件),结合自身实际,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结合本单位职能,工信局主要为企业服务,技改投资备案,工业企业固定资产投资、混凝土搅拌站的初审等业务,因本县企业未达到一定的金额,因而办理业务很少,归口为综合窗口,经过本单位自查,未发现变相拖延问题。

  真是太好看了!

篇五:放管服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落实

  

  区政务服务中心落实“放管服”改革工作情况汇报

  xxxx年,xx区政务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认真贯彻全国“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快江苏省政务服务网建设的实施意见》,大力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坚持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不断转变工作作风,提升政务服务效能,以便民利企为目标,有力地推动了全区“放管服”改革工作深入开展。截止12月底,中心累计受理各类行政审批服务事项80724件,办结率100%,群众满意率98.8%。现将有关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全面清查梳理行政审批服务事项

  今年以来,中心先后3次会同区编办、区法制办梳理规范政务服务事项,按照省、市要求,对行政许可、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其他6大类权力事项进行全面梳理确认,与省、市权力事项库进行“对表”,建立“权界清晰、权责一致、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权力清单,统一规范办事指南,推进权力清单标准化,实现与省、市、区三级权力事项名称、编码、类型、依据的相同。梳理“不见面”权力事项492项,占权力事项业务总数的98.48%。政务服务事项上网率为100%,确保了行政权力应上尽上。

  下一步,区政务服务中心将按照“放管服”改革的要求,积极推进权力事项应上尽上,不断优化服务流程,加大“一张网”宣传力度,努力构建区、街道、社区三级“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为打造全市营商环境示范区提供有力保障。

  (一)贯彻落实上级行审改革政策。

  按照县领导安排,县政务办认真学习省市县“放管服”改革精神,立足本职,做好相关工作。一是要求各相关单位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第二批取消xx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发〔201x〕x号)、《省政府关于取消下放行政审批等权力事项和清理规范中介服务事项的通知》(xx政发〔201x〕1号)文件要求,做好我县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落实和衔接工作。二是要求遵照《江苏省行政许可监督管理办法》(xx省人民政府令第xx号)、《江苏省政务服务管理规定》规定,做好贯彻落实执行工作。三是按照要求,就“推进行政审批改革,大力提升行政效能和服务水平”问题,完善、充实xx份整改材料台账,制定并贯彻执行落实省委巡视组回头看整改措施。四是按照省市政务办要求,做好县镇两级级政务(便民)服务中心基本情况、进驻事项、办件量等填报工作,统计汇总后及时上报县政府办工交科、徐州市政务办。

  (二)不断完善政务服务体系建设。今年初印发《县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睢政发

  〔201x〕xx号),明确了县级政务服务管理体系“一办两中心”(即: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基本构架。根据工作需要,为有效推进我县政务服务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6月份成立了睢宁县政务服务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县政府办、纪委、政务办为副组长单位,各相关窗口单位为成员,密切联系,明晰责任,办公室设在我办,此外,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行政审批工作,连续三年将行政审批“三集中到位”工作列入县直机关和单位绩效考核,有效地推进和促进了我县行政审批改革工作。

  (三)始终坚持并优化窗口行政审批并联审批制度。一是围绕“两个模板”,深化涉建项目并联审批制度。自20xx年实施窗口并联审批涉建“一费制”以来,我们始终按照要求严格执行,积极开辟重大项目“绿色通道”服务,组织召集各涉建窗口召开涉建联审联办会。针对减免缓涉建收费项目,实行县主要领导“一支笔”签批。同时按照“两个模板”规定,要求相关窗口单位对照贯彻落实,以进一步优化涉建并联审批制度。上半年,“一费制”缴费xxx元。二是深入实施“三证合一”并联审批制度。为实现进驻窗口单位在线并联审批,节约办公成本,提升行政效能,将“三证合一

  一照一码”并联审批平台与省投资在线平台并网运行,网速提高至10M专用光纤。同时维护好

  “三证合一”平台,及时

  解决各种问题,确保平台正常运转,今年上半年“三证合一”综合窗口共办件7455件,月均1000件。三是积极推进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运行工作。按照上级要求,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设在县政务大厅发改委窗口,为保障该平台有效平稳运转,我们积极推进、妥善处理平台运转存在的问题,并召开业务培训会,使相关窗口单位熟练操作,主动使用。上半年,该平台共受理办件54件,投资项目资金37.04亿元。四是积极推进政务服务“六个一”运行机制。一窗式受理、一费制收费、一网式审批、一章式审批和一站式服务已完成,正在逐步健全完善。因客观原因,一车式踏勘将在新大厅启用后,结合“两个模板”探索推进。

  (四)全面推进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自去年8月份我们接手以来,为更好的推动我县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结合实际,我们立足本职,主动作为,积极向县委县政府报告我县行权工作现状及下一步工作打算,并按照县领导批示精神,强化监督考核,建立健全行权工作机制,印发了行权工作情况通报,制定行权工作“月通报季考核”制度。同时要求各相关窗口单位按照权力事项清单规定,先行在我县行政权力网上平台申请电子备案,及时将取消承接事项报送县法制办备案,确保清单动态调整到位,与省、市权力清单保持无缝对接,杜绝出现权力事项该取消的没有取消,该接住的没接住等问题。今年,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下,行权工作纳入了县直机关绩效考核体系。

  (五)不断规范公共资源交易市场。按照市县工作安排,先期实现公共资源交易数据整合,建立定每月29号期报送制度,由我办统计汇总县卫计委、交通局、水利局、农委、国土局、住建局、环保局、财政局8家单位交易数据,上报县政府、徐州市政务办。自6月底起,江苏省启用公共资源交易数据填报系统,我办将直接通过该系统把我县公共资源交易情况扎口上传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以期实现省市县三级联网,数据共享。上半年,我县公共资源交易总数197笔,交易总额19.1029亿元。

  (六)积极筹备新政务大厅建设。根据省委巡视组要求和县委县政府的统筹安排,结合县新政务大厅装修装潢进度,我办积极设计新大厅窗口布局,重点调研和推进县人社、民政、国土、农委、国税、地税、司法、公安等窗口单位进驻新政务大厅情况后,参照周边县(市)区政务大厅进驻情况,拟进驻40家窗口单位,设置220个前台服务窗口,优化方案得到县委县政府批复同意。县润企公司牵头负责新政务大厅建设装潢,我们将积极做好配合工作,完善新大厅政务服务平台软件方案及配套弱电,力争将新政务大厅打造成为一个信息化、智能化的平台载体,让客商与群众办事更快捷。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1、按照国务院“一号一窗一网”和“应进全进、应进尽进”的总体要求,结合新政务大厅(1.5万㎡)搬迁,筹划组织协调县各相关窗口单位依据省政府第108号省长令、江苏省政务服务管理规定要求集中进驻大厅,实施“一站式”办公。建议县润企公司加快新大厅建设步伐,力争10月份整体搬迁投入使用。

  2、按照省市“5张清单1个平台7项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总体要求,大力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行“一口受理、全程服务”模式,升级我县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系统,将工业、房地产并联审批“两个模板”嵌入到该软件中,打造覆盖县、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的“线上线下、虚实一体”政务服务平台,实现政务资源集聚、业务并联审批、数据共享。

  3、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徐政办发〔2016〕82号)精神,适时成立我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工作领导小组。结合新政务大厅(1.5万㎡)搬迁,将县财政局、交通局、住建局、国土、水利、卫计委、农委、环保等8家有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事项的单位集中进驻政务大厅四楼办公。建设统一的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将全县的公共资源交易事项全部纳入平台办理。第一步实现物理整合网上整合。积极配合县编办尽快成立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作为县政务服务管理办

  公室下属股级全额财拨事业单位。

  4、按照“两学一做”的要求,结合新政务大厅的投入使用,为加强党对窗口政务服务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党员在窗口政务服务工作中的先锋模范作用。建议适时成立中共睢宁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党工委,将进驻中心的窗口工作人员党团组织关系有序转至县政务办党工委。赋予县政务办对表现优秀的窗口工作人员副科级后备干部推荐权;在中心工作两年以上的视为到基层挂职锻炼,同时建议将县政务大厅窗口作为县组织部门锻炼和培养干部基地。

  5、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把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先手棋”,加快构建“集中审批—综合执法—标准服务”体系框架,努力实现一枚印章管审批、一支队伍管执法、一套标准管服务,适时成立行政审批局,全面提升服务效率和水平。

  综上,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各相关窗口单位大力支持下,我们将主动配合,积极服务,及时汇报请示。以“两学一做”为抓手,以人民群众满意为目标,做好我县简政放权和窗口效能提升工作,服务睢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篇六:放管服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落实

  

  放管服改革背景下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问题探析

  摘要: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方式,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明确了放管服的目标和要求以及政府职能转变方向,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供指导。本文主要分析放管服改革背景下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问题探析。

  关键词:放管服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政府职能

  引言

  市场经济背景下,深化放管服改革,构建服务型政府,是现代化国家治理的紧迫需求。放管服背景下,需要推动新旧动能转换,明确政府职责定位,加强监管能力,确定构建服务型政府的发展方向,提升服务水平。

  1、放管服背景下行政审批改革的意义

  1.1适应经济新常态的有力保障

  当前,我国已经进入经济新常态,国际国内的经济环境发生了巨大变化,给政府行政带来了新的挑战。新经济常态下,我国社会利益关系日益复杂,市场经济环境面临更多的问题。经济下行压力增大,如果只采用短期经济刺激方案,可能引发新的问题。在放管服背景下看行政审批改革,以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作为新经济形势下的主要措施。新经济常态下,政府不能单纯地承担监管和控制的职责,通过行政审批改革,明确政府职能,解除经济发展束缚,实现社会降压,激活民间力量发展经济,能够促进社会经济的稳定发展。由于当前一些行政审批制度还残留有计划经济的相关内容,导致审批烦琐。通过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简化行政审批环节,提升行政审批效率,发挥政府引导职责,确保市场经济的公平性,对推动我国经济转型和发展具有现实意义。

  1.2补充制度短板的必然要求

  规范和约束行政区权力是依法行政的重要内容。为了实现依法行政,要求各级政府明确法治政府的内容,规范行政审批,做到有规可依。当下我国社会正面临转型,要认识到相应的制度建设相对滞后,如住房保障、社会救助等方面建设仍存在不足。放管服背景下加强行政审批制度的改革,健全当前规章制度,做到有法必依,有规可依。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求各级政府明确审批权限、审批数量以及审批内容,按照规范开展审批,完善行政审批制度,约束与规范行政权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面临多方面的困难和压力,应加速和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高投资自由度、住房保障、社会救助等方面的自由度,引导相关投资集中于社会民生行业,弥补制度短板,推动我国社会经济持续发展。

  2、放管服背景下行政审批改革的难点

  2.1行政审批部门协同构架不畅

  行政审批部门构架不顺畅,部门之间的职权划分不明确,各级政府行政审批未形成合力,导致行政资源被浪费,是放管服背景下行政审批改革的主要难点。在不同的部门和各级部门之间,存在多头管理、重复审批、交叉审批等现象,延长了审批时间,降低了审批效率和政府服务性功能。首先,从行政审批实践看,当前依然存在推诿责任、吃拿卡要、工作敷衍等情况,行政审批过程中拿官架子,办事敷衍,缺乏服务精神。

  2.2行政审批监管不力

  行政审批监管是对行政审批行为以及相关人员的事后监管,通过监管能够及时了解行政审批事项的进展,以及行政审批人员的工作态度。但是,从当前的行政审批实践看,依然存在监管不力、监管缺位、一个部门管到底等情况,监管强度远远不足。行政审批监管的缺位,导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无法深入进行,改革效果得不到有效反馈,最终造成改革浮于表面。引发监管不力的主要原因在于监管部门服务意识不强,对监管的角色定位认识不足。

  2.3人才储备与辅助手段不足

  放管服背景下的行政审批改革需要综合人才参与,通过优化人才组织以及选聘优秀人才,促进行政审批改革事半功倍。但是,从当前的行政审批改革看,工作人员不熟悉新业务,采用老方法老思维做事,服务性观点缺失。而且,从当前的人才储备看,行政审批编制规模有限,人才资源分配不合理,重点岗位配置不足,而资料传递、收费等岗位却人力资源重叠,影响了改革效率。关于行政审批的信息化手段不足,不同部门之间无法实现信息共享,而且网上操作的事务烦琐,智能化程度不高,影响了行政审批工作效率,还需进一步改进。

  3、放管服背景下行政审批改革途径

  3.1把握放管服改革实质,明确政府角色定位

  放管服的基础在于简政放权,精简行政审批事务,为审批权力受审,激发市场与社会发展活力。放管服的手段是放管结合,以纳税人自觉遵从为目标,持续加强后续管理,加强标准化严格管理;放管服的目标是构建服务型政府,优化市场经济环境,强化税收管理,从而为社会经济提供更好的服务。在认清放管服改革实质的情况下,明确政府部门的角色定位,以服务型政府为目标,开展行政审批改革。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群众参与公共事务的热情更高,因此,需要鼓励群众参与审批制度建设,政府主要起到引导和服务的功能,转变政府职能,集中处理关键问题,减少对市场的不必要干预。行政审批改革需要高素质人才做基础,为深化改革,需要定期在政府机关开展培训,让行政审批工作人员了解放管服的内涵、行政审批改革的方向,强化责任意识,用专业的态度服务企业和群众,按照规章制度办事,塑造高效清廉的形象。

  3.2进一步转变观念

  各级各部门要不断增强改革大局意识,按照“三集中、三到位”要求,开阔思维,提高认识;要着力克服制约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思想障碍和体制、机制障碍,改变固有的审批与监管的陈旧观念,安排思想觉悟高、业务能力强的人员到大厅工作,通过签订授权书,将审批权限授权给审批办主任,把权力放到该放的位置,做到真授权、授真权;要换位思考,了解广大群众的现实需求,探索促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科学发展的新思路、新途径、新举措。

  3.3进一步完善信息资源共享

  依据各部门(单位)权责清单和信息使用需求,梳理建立行政职权事项与数据资源的关联关系,明确部门履行行政职权产生和所需的数据资源,编制政务信息资源目录。加快建立基础数据资源库,通过直接取消、申报承诺、数据查询、部门核验等方式实现“无证明”办理,推进“无证明城市”改革,从而推动从“减证便民”向“无证利民”升级。

  3.4进一步强化行政审批监管

  各级各部门必须充分认识到深化审批制度改革的重要性,要有针对性地取消、下放、调整事项,紧密结合社会信用体系和市场监管体系建设,建立审批监督机制,形成记录予以存档,并抄送监察部门,防止出现管理真空。同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落实监管责任,创新监管方式,加快构建权责明确、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简约高效的事中事后监管体系,切实管出公平、管出效率、管出活力,促进提高市场主体竞争力和市场效率,推动延边州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3.5健全统筹协调机制,完善审批工作流程

  由政府部门常设审批制度改革小组,并且由相关部门具体落实审批制度改革,推动改革的持续进行。以审批制度改革小组为核心,加强各部门之间的统筹合作,加强沟通,协同安排审批事务,从而形成合力,提升行政审批效率。根据国务院指示,精简行政审批事项,在法定职责范围内,需要坚持审批工作标准化,按照标准化流程开展工作。通过规范审批流程和组织资源,构建高效合作的审批机制,化繁为简,解决行政审批环节繁杂等问题,提升行政审批工作效率。

  结束语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为深化改革,需要放管结合,调整结构,为构建服务型政府提供支持。

  参考文献:

  1.

  罗亚苍.行政审批权力清单制度评析及完善——以国家税务总局2014年第10号公告为分析模板[J].中国行政管理,2014,000(008):22-25.

  2.

  马林青.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持续加强政府自身建设[J].中国机构改革与管理,2014(1):30-31.

  3.

  荣立元.我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浅析[J].决策与信息,2014(5):15.

篇七:放管服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落实

  

  深化放管服改革落实情况汇报

  深化放管服改革落实情况汇报

  篇一

  根据你办《关于对“放管服”改革工作进行督查的通知》(武政办函〔2017〕25号)要求,我局对照督查内容对“放管服”改革工作进行了认真自查,对存在的问题按时限要求进行了整改,现将

  “放管服”改革工作自查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进展情况

  (一)高度重视、及时研究部署落实“放管服”工作。

  为认真贯彻落实《武威市2016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方案》,我局及时召开局务会认真研究部署,将具体任务落实到相关科室,制定印发了武威市环境保护局《推进“放管服”工作实施方案》(武市环发〔2016〕271号)和《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武市环发〔2016〕285号),建立了“双随机”抽查制度,完善“一单两库一细则”,制定了实施方案。

  (二)全力整改省审计厅审计初步反馈的“放管服”改革问题。

  省审计厅审计后初步反馈我局“放管服”改革问题有3项,我局对反馈的问题进行核实后,向省审计厅做了情况说明。

  1.关于“未及时取消建设项目试生产行政审批事项”的问题。

  武威市环保局于2015年11月17日收到《甘肃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取消有关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甘环发〔2015〕245号),于2015年11月19日将省环保厅《通知》转发各县区环保局执行(《武威市环境保护局转发的通知》,武市环发〔2015〕303号),市、县区环保部门按要求及时取消了建设项目试生产行政审批事项。

  2.关于“武威市环保局对危险废物行政监管职责履行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关于“抽查武威市环保局9份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备案案卷,案卷中均无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的问题。审计组在市环保局抽查了武威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天祝宏达经贸有限责任公司、凉州区好年华蓄电池厂、甘肃汇能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甘肃龙腾管业有限公司、天祝县兴宇冶金炉料有限公司、天祝欣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天祝联鑫铁合金有限责任公司、古浪鑫淼精细化工有限公司9家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管理档案,其中,武威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和天祝宏达经贸有限责任公司属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其他7家企业为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市环保局向审计组提供了武威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和天祝宏达经贸有限责任公司2家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根据国务院《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七条:国家对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实行分级审批颁发;第七条第三款:利用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的综合性集中处置设施处置危险废物的,由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批颁发。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由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

  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批颁发。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由县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批颁发。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只对危险废物经营单位核发经营许可证,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对产生的危险废物定期委托有经营许可证的处置单位处置,对危险废物产生单位不核发经营许可证。

  目前,武威市共有经营危险废物的单位2家,分别为:天祝宏达经贸经限责任公司和凉州区城区环境卫生管理所下属的武威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天祝宏达经贸经限责任公司已由省环保厅核发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凉州区城区环境卫生管理所下属的武威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已由市环保局核发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其他7家危险废物产生企业,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应建设危废贮存库,定期将危险废物交有资质单位处置,不从事经营活动。环保部门负责监督其安全暂存危险废物,督促其定期委托处置。目前,7家危险废物产生企业均按要求规范暂存危险废物,定期将危险废物送有资质单位处置。按属地管理原则,其日常监管由所在县区环保部门负责。对上述7家危险废物产生企业不核发经营许可证。

  二是关于“市环保局对当地纳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企业的收集、贮存的经营活动既未办理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也无监管记录”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五十七条:从事收集、贮存、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单位,必须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经营许可证;从事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单位,必须向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经营许可证。经排查核实,我市无从事废旧电池、废旧化学品、废旧机油和废旧电子原件等收集、拆解的企事业单位。无核发收集经营许可证的对象。我局对危险废物经营、产生单位已建立了规范的管理台账。

  3.关于“武威市环保局‘十二五’规划任务中2项内容未按期完成”的问题

  一是关于“截至2016年11月,武威市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部分主要目标未能全部完成,主要为大靖污水处理厂未建成,已列入十三五规划,土门、宽沟、红砂岗三家污水处理厂正在试运行,尚未验收”的问题。根据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甘肃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要求,重点建制镇于年前建成污水处理厂,工业聚集区于2017年底前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古浪县大靖镇属重点建制镇,应于年前建成污水处理厂。已纳入“十三五”规划和《武威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2015—2050年)》,要求2017年开工建设,2018年前建成投运。土门、宽沟、红砂岗三家污水处理厂均为工业集聚区园污水处理设施,目前,三家污水处理厂正在试运行,根据《武威市2017年度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要求,在2017年6月底前完成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二是关于“因人员编制未达到国家标准要求,市环境监测站达标率无法保持在100%”的问题。武威市环境监测站成立于1980年,为正科级财政全额供给事业单位,隶属于武威市环境保护局管理,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二级环境监测站。现有编制20名,在编人员20人(含未办编制手续6人),聘用人员15人,监测用房800多平方米。目前实有人员共31人,经过甘肃省环保厅考核合格的实验员持证人数20人。按照环保部《全国环境监测站建设标准》(环发〔2007〕56号)要求,武威市环境监测站按西部地区二级站标准建设,人员编制不少于70人。但《全国环境监测站建设标准》由行业主管部门制定下发,编办、人社部门无认可文件等依据,无法按此标准核定编制,调动人员,进行标准化建设。

  未及时取消建设项目试生产行政审批事项和对危险废物行政监管职责履行不到位的问题,经省审计厅核实,不存在所列问题,在省审计厅《审计武威市2016年四季度贯彻落实重大政策措施情况跟踪审计的报告》(甘审函〔2017〕6号)中未反馈以上两个问题。

  (三)严格落实承接、下放、取消行政审批事项。

  1.对省环保厅下放的“拆除或者闲置污染防治设施”行政审批事项,建立了办事指南及办理程序,设立了审批流程图,经审改办审核通过后录入行政权力网公开运行信息系统,进入政务大厅审批。

  2.按职能分工合理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在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建议,认真调研和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对由市环保局审批建设项目环评目录进行了调整,印发了《武威市环境保护局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15年本)》(武市环发〔2015〕228号),将农林牧渔、地质勘查、社会事业与服务业、城镇基础设施及房地产、城市交通设施等5大类项目不分投资主体与投资规模下放环评文件审批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权限,共下放17类140项行政许可权限,下放率达到了70%。依据《武威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部门2016年第二批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武政发〔2016〕184号)和《武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威市2016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武政发〔2016〕185号)精神,我局于2016年8月15日主持召开了行政审批项目及环境监管事项移交会,将凉州区范围内中央、省、市属单位排污许可、排污费征收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下放至凉州区环保局。

  3.对县区环保局“放管服”改革工作进行了督查,对行政审批人员进行了培

  训,对发现的问题,督促进行了整改,指导制定了各项制度,完善了各类资料,下发了《环评管理文件资料汇编》及学习光盘,确保了县区环保部门“放管服”工作有序推进。

  4.依据《国务院关于第一批取消6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57号),要求取消由市、县级环境保护部门履行的“建设项目试生产审批”,《国务院关于第二批取消15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发〔2016〕9号),要求取消由省环保厅履行的“污染场地环境恢复方案审批”、“对环境保护部负责的有毒化学品进出口环境管理登记审批”,我局制定了过渡期措施,加强事后现场检查和监管,及时掌握取消审批事项具体落实情况,提出针对性要求和改进措施,实现了无缝对接,确保企业在建成投产时,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各污染物达标排放。

  (四)创新优化和规范行政审批流程,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

  1.市环保局将分散在4个业务科室的5项行政许可和3项行政服务转报事项职能集中到一个科室(行政审批科),行政审批科及其从事行政审批的人员集中到市政务服务中心环保窗口,选派首席代表负责市政务服务中心环保窗口工作,签订授权书,授予首席代表审核上报权、组织协调权和窗口管理权,向首席代表授权到位。做到

  “应进必进、能进则进、进必授权”,全部纳入到全市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系统实行专网集中审批。

  2.行政审批事项的咨询、申请、受理、审批、办结(制证)、取件等环节(除现场勘察、集体讨论、专家论证、听证外),在政务服务中心现场办理。建立健全了行政审

  批科与本部门其他内设机构、窗口前、后台的审批协调运行机制,对审批环节较多的事项原则上不要求申请人到后台问询,实行了“一个窗口对外”。

  3.将行政审批事项、审批部门、审批程序、审批标准时限和审批结果等内容在环保局网站和政务服务中心网站及时如实公布。按要求配置了标准审批流程,逐环节、逐岗位明确办理时限和责任人,在窗口醒目位置公布了服务事项、办事流程和办理时限,服务窗口上方设置了告示牌标明服务内容,各种宣传资料齐备,工作人员按规程规范办理行政审批事项,最大限度减少了窗口工作人员办理行政审批的自由裁量权。

  4.建立了部门和窗口、窗口内部行政审批的相互协调、相互监督机制,无擅自变更或增加审批条件、擅自增加申请人义务的现象。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审批做到及时受理按时审批,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事项,向申请人说明原因,一次性全部告知,无违规受理审批的问题。

  5.简化审批手续,提高审批效率。凡属市环保局审批的项目,实行审批限时制,报告书由法定的60日缩短为15日,报告表由法定的30日缩短为7日。特别是对于“3341”和“6873”项目工程,开辟绿色通道,急事急办、随到随办,提高行政审批效率,确保了各类项目应批尽批。2016年以来,共审批项目25项,共验收项目34项。

  (五)权责清单动态调整情况,公共服务事项网上加载情况,以及行政许可网上办理情况。

  1.建立了《武威市环境保护局权责清单》,由各业务科室针对行政职能对行政

  权责进行自查,分类、分项填报行政权责类事项清单表,并在政务服务中心网站进行了公布,严格做到了不擅自增加、扩大或放弃隐瞒所行使的行政权力,确保行政权力事项全面、真实、合法、有效。政务信息及时公开并更新,严格落实“双公示”制度。

  2.对权责清单进行及时的更新和调整,并报市审改办审核。积极与市审改办联系对接,对我局公共服务事项进行了网上加载。

  (六)积极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落实监管责任、全面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1.建立“双随机”抽查机制,制定了实施方案,2016年向天祝县城集中供热站、武威天润白牦牛食品公司、天祝县污水处理厂、古浪县污水处理厂、甘肃龙腾管业有限公司等5家单位下达监察建议书,并将监察建议书内容在局网站予以公开。2017年,我局按照省省审计厅审计初步反馈问题,深入分析问题,查找原因,及时召开会议对全年“双随机”抽查工作进行了细致安排部署,要求环境监察支队、辐射站等单位对照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按照各自职责和监管职能,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环境监察“6+1”模式管理制度、环境保护联合执法制度、环境执法闭环管理制度、环境违法企业“黑名单”管理制度等8项制度,全面开展抽查工作,对发现的环境问题及时依法处理。1-2月,我局组织环境监察人员随机抽查全市20家重点排污单位,重点检查了企业环境应急管理工作开展情况、“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各县区环保局及各生产经营单位整改。

  2.加大了行政审批权限下放后的监管,把事前行政审批与事后严格监管有机统一起来。对下放后的审批事项,指导县区制定了承接方案,健全完善制度,明确审批

  责任,严禁拆解审批及降低环评等级审批建设项目,确保县区环保部门行政审批事项接得住、连得上、管得好,规范运行,切实为基层、企业和群众提供了透明、便捷、高效的审批服务。对县区环保局行政审批承接落实情况进行调研,指导县区进一步完善了审批程序,提高了审批效率。认真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分级审批、分类管理规定和环评审批程序,对不符合环保法律法规、国家产业政策、选址、选线与规划不符、布局不合理、对饮用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群众反映强烈的项目,以及超总量控制指标、生态破坏严重或者尚未完成生态恢复任务的区域项目,一律不批。加强环评审批及竣工验收全过程监管,扭转重审批轻管理、重事前评价轻事后监管的局面,从源头防止了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2016年1月至12月,严格、规范执法,依法从重从快查处61起环境违法案件。向荣华工贸有限公司、古浪鑫淼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天祝县宽沟工业园区、民勤县红沙岗工业园区派驻环保督查专员,驻厂驻园区全天候检查。

  3.建立了“谁批、谁管、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行使行政审批的环保部门对本部门做出的行政审批行为负责,县区环保局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对本辖区排污单位的日常环境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对不依法审批、不依法作出行政命令以及其他不依法履行环境监管责任的,对有关责任人员将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行政审批档案管理不规范,没有做到一项一档。

  二是受编制、人员的约束,行政审批权限下放后,县区环保局工作任务量加重。同时,项目管理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水平有待提高,对一些复杂项目在行政审批中

  有把关不严的问题。

  三、下一步打算

  下一步,我局将严格按照“精简、规范、效能”的原则和“放管服”改革工作方案要求,进一步细化任务措施,明确路线图和时间表,靠实工作责任,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深入开展,确保取得实效。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建立问题台账,按时限要求完成整改。

  篇二

  5月10日,国务院督查组来饶开展“放管服”改革专项督查,督查组由人社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司长俞家栋率队。督查组一行详细了解我市“放管服”改革政策措施落实情况,总结改革成效、发现典型经验,深入查找问题,听取我市进一步推动“放管服”改革的意见建议。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廖其志出席对接会和座谈会,并在对接会上作全市“放管服”改革工作情况汇报;市委常委、副市长任友群出席座谈会并作我市扩大高校和科研院所自主权情况汇报;市政府秘书长郑彦芳出席对接会。

  近年来,上饶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放管服”改革工作,持续加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力度,高质高效完成国家“放管服”改革任务,努力形成振兴发展的好环境。廖其志表示,我市将全力配合服务好此次督查工作,并以此次专项督查为契机,进一步总结我市“放管服”改革工作,严格按照国家简政放权有关决定,进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实现清单管理制度化和规范化,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优化政府服务。

  当天,督查组一行还到市行政服务中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市公安局合成警务工作站进行实地督查。在饶期间,还将赴德兴市、万年县等地进行实地督查。

篇八:放管服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落实

  

  “放管服”改革政策落实情况自查工作报告三篇

  (篇一)

  按照州政府放管服工作具体要求,为进一步深入推进民政系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向纵深发展,州民政局以审批制度改革为突破口,创新体制机制,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强化审批权力监督,不断提高行政审批效率,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简政放权方面

  根据省民政厅和州委州政府要求,全面清理行政审批事项,规范行政审批行为。XX年以来,我局先后组织对民政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三轮梳理,共取消了社会福利资金资助项目审批和成立、变更、注销和全州性社会组织分支机构审批2项。目前,我局共有行政审批项目4项,分别是社会组织成立、变更、注销事项;因公牺牲审批;假肢和矫正器(辅助器具)生产企业资格认定事项;州级建设殡仪馆服务站、骨灰堂事项。

  对照州民政局权力责任清单,我局共有行政事项65项。其中,行政处罚46项、行政强制6项、行政确认3项、行政检查3项、行政监督3项、其他行政权力4项。

  (二)事中事后监管方面

  1、对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实行直接登记和双重管理制度。取消了州级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审批;下放异地商会和非公募基金会登记审批权限,进一步简化和规范登记流程,对12家社会组织实行了直接登记。至XX年底,全州查处注销了8个“僵尸”组织,对不按照章程规定开展活动的社会组织给予了年检不合格的结论。3月13日至3月30日,我局社会组织专项组办公室在全州开展了排查整治非法组织和社会组织非法活动专项行动。

  2、全力推进社会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三证合一改革工作。全部完成了对全州性社会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新版证书换发工作,XX年,将全面完成全州社会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改革工作,构建社会信用体系和综合监管体系,进一步推动社会组织发展和诚信社会建设。依托XX省社会组织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了对全州社会组织网上登记、年检、评估、督查等信息化管理,改进了对社会组织管理和服务方式,提高了工作效率。

  3、不断完善社会组织退出机制,优化治理环境。按照国家、省州关于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要求,我局对兼任社会团体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开展了清理整顿工作,共有29名兼职公务员退出了行业协会工作人员队伍,提前完成了第一批3个脱钩任务,另外又超额完成了2个行业协会与行政机关脱钩任务,不存在社会组织脱钩进展缓慢情况;XX年,我州对本地区退(离)休领导干部在社会组织兼职情况进行了认真的自查和一次性清理工作,科级以上退休领导干部全

  部退出了社会组织领导岗位。通过完善社会组织会员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制度,实现了社会组织年度检查、日常监督、诚信建设、等级评估与执法监察有机结合,加大了社会组织执法监察力度,有效的维护了社会组织内部稳定。

  4、社会组织购买社区服务工作。根据XX省民政厅、XX省财政厅等13家单位联合下发的《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社区服务实施方案》,我们及时制定下发了《XX年度XX州民政部门向社会组织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和社区便民服务试点实施办法》,通过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广泛进行宣传,鼓励全州社会组织积极参与。

  (三)涉企收费清理规范方面

  针对有的行业协会强制企业入会并收取费用的情况,我局于XX年4月,按照《XX省民政厅关于开展〈社会团体会费统一收据〉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再次对全州票据使用情况进行了清查整顿,对格尔木个体私营经济协会只收费不服务的行为作出了停发会费发票6个月的行政处罚,目前全州社会组织票据使用情况逐步趋向规范。

  (四)市场准入方面

  州民政局无对外地企业进入本地生产经营设置壁垒现象。

  (五)公共服务方面

  我局派驻州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为财政供养正式人员,且比较固定,一直未曾更换,其年龄低,工作经验丰富,责任心较强。我局驻行政服务大厅窗口严格按照《州行政中心服务大厅

  窗口服务事项办理规则(试行)》开展行政审批工作,按照申请人提交材料—受理—审核—办结的流程进行办理,不存在“两头跑”和“体外循环”现象。在加强日常管理的同时,近期我们要求其加强政府简政放权有关政策的关注和学习,进一步熟悉业务知识,从而全面提高为民服务质量。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

  将对全州个别脱钩进展缓慢的行业协会发出了督办通知,计划至5月底前完成第二批行业协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加大对社会组织检查、评估和清理整顿力度;对州本级社会组织存在的不规范管理等问题进行集中清理整顿;对州级社会组织实施年度

  调有关部门协商成立第三方评审委员会,申请项目执行经费后,进行立项评审,正式启动实施社会组织购买社区服务项目;建议政府安排专项资金,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服务;对审批事项的流程进行改进、优化和设计,简化审批环节。上报件、承诺件的法定办结时限和承诺办结时限进一步压缩,提高办件效率,最大限度的方便办事群众。

  (篇二)

  XX州编办:

  根据《XX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迎接省政府督查组“放管服”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问题督查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全面细致的开展了自查,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放管服”工作开展情况

  (一)简政放权,提高效能。根据《XX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XX省XX年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云政发〔XX〕26号)要求,我局无相关业务,取消事项7项,即:1、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许可;2、载运危险货物和污染危险性货物进出港口审批;3、危险化学品水路运输人员资格认可;4、港口内进行危险货物的装卸、过驳作业许可;5、专用航标设置、撤除、位置移动和其他状况改变审批;6、新建、改建、扩建从事港口危险货物作业的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7、港口的危险货物作业场所、实施卫生除害处理的专用场所审批。

  (二)转变服务方式,接受社会监督。我局在XX政务服务网公布了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经梳理,本部门行政职权共计7类251项,即:行政许可9项;行政处罚185项;行政强制19项;行政征收1项;行政检查17项;行政确认2项;其他行政职权18项。行政职权对应的“责任事项共计1866项,”追责情形“共计3125项。为做好服务和监管工作,推进我局政务服务平台规范化建设,转变行政审批方式,着力打造依法行政“阳光政务”,XX年全局9项行政许可事项全部纳入行政审批窗口受理范围,进驻州政务大厅交通窗口统一受理。

  (三)做好公共服务事项梳理,制定公共服务事项办事指南。认真贯彻落实“三张清单一张网”的政务公开要求,对承担的行政职责

  认真进行梳理,制定了办事指南,对服务事项名称、办理依据、基本流程、申请材料、收费依据及标准、咨询方式、受理机关等事项进行公开。并进一步优化办事流程,精简办事环节,缩短办结时限,极大的方便了办事群众。同时按照权责一致、有权必有责的要求,根据职责定位,落实责任主体,明确相应责任。增强了公共服务事项办理的透明度,方便了服务对象,强化了工作人员的岗位职责。

  (四)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进行了阶段性“回头看”。按照《XX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XX省XX年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对近年来中央、省、市关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各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截至目前各县(市)交通运输局对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都没有反应接不住、管不好的问题。

  二、保留行政审批事项

  目前单位保留进驻政务大厅的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共17项,即:1、通航河流跨河、临河、过(穿)江、拦河建筑物涉及航道事宜审批;2、水运建设项目竣工验收;3、通航河道内挖取砂石泥土、开采砂金、堆放材料审批;4、港口深水岸线使用审批;5、水运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批;6、港口设施和航道及设施建设项目竣工验收;7、穿越、跨越、挖掘、利用、占用公路及在公路上开设平面交叉道口和更新采伐行道树;8、在公路路产范围内设置非交通广告、宣传标志审批及建筑红线控制区埋设管线或建盖临时构筑物、设施审核;9、路网改造工程施工图设计;10、农村公路大修工程施工图设计;11、公路建设监督;

  12、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13、交通工程施工许可;14、农村公路施工图设计;15、国家重点公路、省管公路建设项目施工许可;16、省管公路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批;17、省管公路建设和修复项目工程竣工验收。没有中介服务事项,没有收费项目。

  三、“双随机—公开”工作落实情况

  今年,围绕《XX省人民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公布情况清理整改的通知》精神,州交通运输局结合交通运输部门实际,借鉴其他地区先进做法,积极探索“双随机”抽查机制,进一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我局重点围绕以下四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是建立工作机制,确保有序开展。按照州政府对这项工作的督导要求,我局第一时间成立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确保成员单位领导小组成员明确到具体人员,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强化协同。多次召开专门会议研究、部署和调度,督导各单位机制建设、工作落实,形成推进工作的合力。结合实际,制定了我局《“双随机”部门联合抽查工作方案》,对全州交通执法部门开展“双随机”抽查的原则、分工、组织实施以及检查内容、程序、结果运用等进行了明确规定,确保了州交通运输局抽查工作有序开展。

  二是强化基础、完善制度。我们建立考核督导通报制度。将“双随机”部门联合抽查工作作为各部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强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确保联合抽查工作扎实有序推进。督

  考办适时根据督导检查情况,及时通报联合抽查工作开展情况。二是建立法制核审制度。由省交通运输厅法规处负责对我州“双随机”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进行执法监督。

  三是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抽查方式等,并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修订情况和工作实际进行动态调整,及时向社会公布。

  四、执法案卷规范性管理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我局行政执法行为,切实提高行政执法质量和水平,对XX年办理的执法案卷进行了自查,通过进行自查,截止今年10月30日为止,全州共办理交通运输许可4104起,查处案件4564起,其中路政许可3起,交通执法人员在办案中做到依法办案、程序合法,一年来没有发生过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五、存在问题

  一是由于单位进驻审批事项多,涉及的有些业务要求高,窗口人员相关的专业知识掌握还不太全面,存在个别问题不能及时向办理人员答复,需不断加强学习,提高业务能力。

  二是有些审批事项专业要求较高,需要现场勘测,由大厅窗口受理后转交相关科室进行答复办理。

  三是在日常监管中,还存在监督管理不能做到全覆盖,对一些违

  法违规行为查处不到位的情况。

  七、下一步措施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让更多的企业和群众了解审批办理流程,提高企业参与审批和监督审批的意识和能力,促进我局审批行为更严谨、更规范、更阳光。

  二是严格依法行政,合规、简明、高效地做好每一项审批服务。各审批科室、局属单位要严格按照法定条件和法定程序,取消重复性、形式化的审批手续,推行网上审批,对审批事项通过单位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及时发现和纠正违规审批行为。

  三是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把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先手棋”,全面提升服务效率和水平。围绕行政审批服务方式,力争申报材料再精简,没有法律依据的申报材料一律取消。

  四是利用“双随机机制”强化对各许可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综合运用提醒、约谈、告诫等手段,强化对市场主体及有关人员的事中事后监管,把握监管风险点,各科室、局属单位要建立健全信息共享和协调合作机制,有效形成工作合力,及时化解风险。

  (篇三)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大督查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区对全区推进“放管服”工作进行了认真的梳理和总结,现将我区情况报

  告如下:

  一、推进“放管服”改革措施、工作方案制定及推进机制建立情况

  按照中央、省、市的工作部署,为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政府服务,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我区在XX年8月4日印发了《关于成立XX市XX区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的通知》,简称协调小组,作为区政府推进

  “放管服”议事协调机构,明确协调小组主要职责,配置各功能改革组及人员组成,明确功能改革组长、副组长的职责,为推进

  “放管服”改革措施奠定组织基础。

  XX年1月6日,我区印发了《XX市XX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XX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方案的通知》,全面部署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具体工作,方案有总体要求、工作任务、工作要求,并且明确任务分工和进度安排表。方案明确到XX年底完成47项改革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单位和要求进度,同时强化改革保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加强统筹协调,明确时间表,将任务分解到位,落实到人。

  XX年1月29日,区政府办公室印发《XX市XX区推进基层公共服务综合平台建设工作方案》,对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提出具体工作要求,加快基层公共服务综合平台的建设和整合,坚持“政府主导、整合资源、统一建设、规范动作、信息共享、便民高效”的原则,按照“机构人员统一、场所标识统一、流

  程内容统一、信息系统统一、经费保障统一”要求,逐步实现公共服务事项“一站式”办理,“一条龙”服务,制定了《XX市XX区基层公共服务事项指导目录》。

  XX年10月11日,区政府印发《XX市XX区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改革实施方案》,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按照“一门在基层、服务在网上”的理念和线上线下紧密结合、自然人与法人分类推进的思路,积极稳妥开展一门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改革。

  XX年3月,XX市对我区开展了“放管服”改革专项督查,我区上报《关于开展“放管服”改革专项督查的自查报告》。我区的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工作走在全市各县(区)前列,工作得到市的充分肯定。

  二、推进“放管服”工作具体落实情况

  1、取消、调整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

  XX年8月7日,XX区政府印发了《XX市XX区人民政府关于发布XX市XX区人民政府XX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目录的通知》,区政府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114项,保留的非行政许可事项43项,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37项,下放的行政许可事项9项。

  XX年12月18日,区政府印发《XX市XX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区直有关部门职能的通知》,XX年5月13日,区政府印发《XX市XX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区直有关部门职能的通知》,两份文件中,我区调整事项共22项。经区直各部门自报情况,取消和下放的行政许可事项均已落实到位。

  XX年,区政府印发《XX市XX区人民政府关于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通知》,在前期大幅减少区直部门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基础上,再取消8项非行政许可事项,将24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调整为政府内部审批事项,并结合第二批权责清单的公布,根据省、市的相应调整,将13项调整为行政许可事项,1项调整为行政给付,5项调整为行政确认,11项调整为其他职权,全部取消了我区的非行政许可事项,今后不再保留“非行政许可审批”这一审批类别。经区直各单位自报情况和调查,取消的非行政许可事项均已落实到位。

  经上述几次调整后,我区纳入调整的29个区直单位最终保留的行政许可142项,行政处罚XX项,行政强制175项,行政征收30项,行政给付30项,行政检查263项,行政指导223项,行政确认61项。

  对我区取消、下放和转移行政审批事项落实情况,没有存在明放暗留、下放不配套问题,暂未发现存在法律法规外自行设立、实施或变相实施行政许可的情况。同时强化了事中事后监管,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承接单位没有“接不住,管不好”问题。

  2、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

  XX年3月23日,区政府印发了《XX市XX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理规范区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全面开展我区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清理工作。方案有总体要求,清理规范的范围、清理规范的任务和组织领导,并有具体的任务分工和进度安排表,目标是清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机构,公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项目,着力解决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环节多、耗时长、乱收费及垄断性强等问题。今年3月下旬,区编办牵头,召集相关区直责任单位召开工作部署会,分管领导及业务员参加,明确工作目标。目前该项工作正在开展推进当中。

  3、推进“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改革

  XX年4月27日,区政府印发了《XX市XX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明确规定全区28个区直单位、10个镇(街)的公共服务事项,总事项共515项,其中职能类470项,服务类45项;目录同时明确了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权限,其中区级受理479项,镇(街)受理145项,村(社区)受理106项。

  XX年6月5日,根据省市的工作部署,我区召开了新一轮公共服务事项指导目录梳理工作会议,重新梳理制定XX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公共服务事项。根据《XX市村(社区)公共服务站服务事项指导目录(试行)的通知》,这次梳理了村(社区)事项40项。根据阳机编,梳理了区级事项169项。此次制定的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公共服务事项目录,与XX年制定印发的《XX区基层公共服务事项指导目录》对比,取消7个部门,新增1个部门,事项总数减少299项,主要是合并子项、剔除行政许可事项、根据实际工作取消咨询类事项。本轮三级公共服务事项总事项216项,其中区级事项199项,镇(街)事项111项,村(社区)事项83项。目前已经形成形成初稿,并经各有关部门征求意见复函确认,待区政府常务会议审

  议通过后再由区政府发文。

  4、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

  为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提高行政审批效率,根据《XX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公布〈XX省行政许可事项通用目录(XX年版)〉的函》和《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抓好行政审批标准化工作的能知》文件精神和要求,区编办会同22个区直部门对我区行政审批事项通用目录进行了规范梳理,编制了《XX区行政许可事项通用目录(XX年版)》(以下简称《目录(XX年版)》,共有157项行政许可通用目录(内含211项子目录)。当前,XX省行政许可事项标准录入模块已完成录入,正发文到相关部门对录入事项许可要素作详细核对。

  5、实施“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推动政府信息系统互联互通、信息共享

  落实“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任务,积极对接市经信部门进行政务服务信息系统开发与接入工作,督促各单位利用现有的信息系统接入上级开发的政务服务平台,实现资源信息共享。利用信息共享,实现线上线下一体化的“一门式、一网式”政务服务,即是“一号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真正实现一个门、一张网办事。

  三、权责清单制度落实情况

  1、制定区直部门权责清单

  根据省市的相关文件,XX年12月,区政府发文《XX市XX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区直部门权责清单(第一批)的决定》,公布了区发展

  和改革局等6个部门的权责清单。XX年5月13日,区政府发文《XX市XX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区直部门权责清单(第二批)的决定》,公布了区教育局等22个区直部门的权责清单。区直部门权责清单共包括各类权责事项3713项,其中行政许可142项,行政处罚XX项,行政强制175项,行政征收30项,行政给付5项,行政检查263项,行政确认61项,其他项803项。

  2、制定镇、街道权责清单

  根据省市相关文件要求,我区政府于XX年9月印发了《XX市XX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街道办事处权责清单(XX年版)的决定》、《XX市XX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镇级政府权责清单(XX年版)的决定》。街道办事处各类权责共78项,其中:行政许可3项、行政处罚4项、行政强制2项、行政征收1项、行政检查2项、行政确认3项、行政裁决4项、其它事项59项;镇级政府各类权责总共117项,其中:行政许可5项、行政处罚5项、行政强制5项、行政征收1项、行政检查2项、行政确认3项、行政裁决4项、其它事项92项。

  四、商事制度改革落实情况

  1、精简前置审批事项,确保“先照后证”顺利推进

  根据《XX省商事登记后置审批事项目录》、《工商总局(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和(企业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前置审批指导目录)》的规定执行事项审批,我区除保留前置许可项目外,其他一律改为后置,降低了市场主体准入门槛。同时,注重完善商事登记后续

  监管措施,确保“先照后证”顺利推进和“宽进严管”落实到位。对涉及工商登记后置审批事项的主体,对有后置审批事项的,实行“双告知”制度。

  2、全面推开“五证合一”登记制度,实行“一照一码”登记模式。

  自XX年10月1日起,我区全面推开“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实施“一照一码”登记模式,即在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的基础上,再整合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一窗办理”。过去企业办理“五证”,需要跑四到五个业务窗口,依次办理。改革后,企业只须到工商登记窗口或当地政府设立的综合服务窗口办理即可,简化了办事环节,降低了办事成本。二是“一表登记”。改革前,申请人需要填写多份表格。改革后,按照企业不重复填报登记申请文书的原则,依法梳理申请事项,统一明确申请条件,整合简化文书规范,只需填写一套表格,实行“一表登记”。三是“一套材料”。改革前,申请人需准备多套材料,改革后,无需重复提交材料,只需提交“一套材料”即可。四是办照时限大为缩短。据我省先行试点这项改革的地区统计,原来办完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统计登记证平均约需1个月左右。改革后,平均3个工作日就拿到了“一照一码”营业执照,真正让投资者省心省事省力省钱。

  3、积极推进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改革。

  根据XX省政府部署,自XX年11月1日起,在全区全面推开“两

  证整合”登记制度改革。这比全国统一实施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登记制度提前了1个月,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改革是企业“三证合一”改革的深化和延伸,是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转变政府职能、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对促进个体私营经济健康发展,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具有重要意义。

  改革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税务部门的个体工商户数据信息将实时共享。要办理个体工商户工商及税务登记,只需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填写“一张表”,向“一个窗口”提交“一套材料”即可,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一个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税务部门将不再发放税务登记证。

  4、全面推进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

  从3月1日起,针对领取营业执照后未开展经营活动、申请注销登记前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的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等四类企业,实行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达到了优化资源配置、激发市场活力、大大降低商事主体退出成本。

  五、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情况

  认真落实商事“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

  随机抽取,随机选派。工商部门采用随机抽取被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方式,依抽施查,严格限制监督管理的自由裁量权,避免检查的主观随意性。二是结果公示,公开透明。按照规定将抽查情况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予以对外公示。公示的内

  容包括:被抽查市场主体名称、注册号、抽查时间、抽查方式、抽查内容、抽查结果以及违法行为查处情况等。

  六、存在问题和建议。

  1、省、市行政许可事项下放后,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应及时开展业务指导,明确指导意见,使我区承接事项办理能顺利过度,提高行政效率。

  2、省、市下放事权后,要调整配套的法规、实施细则和管理办法,让下级执行部门有法可依,避免执行难问题。

  3、上级部门加强对基层治理的调查研究。省、市在取消和下放事项时,应对基层治理开展相应的调查研究,使决策更准确、更贴近基层实际。如下放的事项,基层是否有足够的编制和人力承接、是否具备承接资质、是否适应社会发展趋势等。

  4、镇(街道)承接下放审批事项能力有待加强。建议加强基层办事大厅硬件基础设施建设,培训人员,提高办事能力。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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