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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街道党工委度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报告

时间:2022-05-29 10:50:04 浏览量: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2街道党工委度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报告,供大家参考。

2022街道党工委度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报告

一、党工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相关工作制度执行情况

(一)重机制严抓从严治党,“一岗双责”压紧压实。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全面实施“两个责任”全程纪实制度,下发《X街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领导与责任分工》,形成了街道“两个责任”考核评价体系和评分标准。坚持民主决策制度,完善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街道班子成员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对街道党风廉政建设、三重一大等工作均经领导班子充分研究讨论,充分发扬党内民主,推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增强领导班子凝聚力,营造了团结和谐的气氛。把“干部约谈常态化”作为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重要抓手,开展廉政约谈103次,传达廉政会议精神75次,组织廉政学习29次,开展廉政工作督查47次,领导干部“一岗双责”意识不断增强。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载体,组织街道全体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xxx及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并结合党章党规党纪深入开展对照检视,并联动开展“九整治一提升”工作,建立街道上下齐参与的良好整治提升工作局面,各项整治工作均有力推进。

(二)重反腐严抓执纪监督,纪律审查实招见效。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今年以来发现问题线索22件,立案14起,查办了结1起省扫黑办督办的扫黑除恶问题线索。采取案件承办“零积压”、案件受理“零推诿”、办案过程“零距离”、案件查办“零差错”、查办结果群众“零埋怨”的“五零”阳光办案法,不断提高案件办理质量,率先完成案卷规范化建设。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做到关口前移、抓早抓小,2020年警示提醒约谈16人,诫勉谈话3人。扎实开展农村涉纪信访工作,成立农村基层涉纪重信重访“挂牌销号”清零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今年以来展群众涉纪信访核查11件,已办结10件,连续2年率先完成市“挂牌销号”涉纪信访件化解工作。

(三)重宣教严抓“四风”整治,干部作风严实深细。持续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清风除弊、严刹“吃喝风”等系列行动,召开专题会议16次,集中开展公务用车、“酒局牌局”等专项督查39次,整改力行立改问题12个。深入实施点题式纪律督查,围绕重点工程和中心工作落实,开展点题式纪律督查,约谈机关干部和村两委成员53人次。持续管控廉政风险,定期组织机关和村党员干部参加廉政普法教育,集中开展了“5.10”思廉月、“铁纪先锋”等系列活动,廉政风险预警体系进一步完善,累计发送警示短信、微信5000多人次,取得较好的社会效应。

(四)重问责严抓作风巡察,震慑效应持续释放。强化问题导向,用好巡察“利剑”,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加大对农村党员干部拉票贿选、挥霍浪费、侵占挪用村集体“三资”等问题的查处力度。深入开展农村基层巡察和交叉巡察工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2020已开展3轮共7个村的巡察工作,发放民主测评、问卷调查、征求意见表420余份,走访相关人员31人,查阅账册、记录、案卷等材料数量87份,召开座谈会议22次,开展个别谈话58人次。2020年因巡察发现问题警示约谈6人,工作提示性谈话4人,督促被巡察村党支部立行立改问题13起。

(五)重制度严抓靶向监督,村级财务规范管理。首创“点题式”纪律督查,通过“立题+解题+破题”三步走,铁纪护航上级党委政府和街道中心工作,今年以来开展“点题式”督查39次,整改立行立改问题12个。加强村级行政权力规范化建设,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严格执行《浙江省村级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公开规定》和《椒江区村经济合作社财务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印发X街道《关于进一步完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意见》,对重大支出项目、重点工程和专项资金使用及工程验收进行全程监督,加强财务支出的审批,规范程序。今年已召开靶向监督工作专题会议3次,开展工作督查5次,立行立改相关问题3起,起到了面上震慑作用。加强廉政风险防控,规范基层权力运行,全面深化基层“最多跑一次”改革,街道本级自有及下放可办事项324项,全部实现“最多跑一次”,街道、村(社)年办理事项达30万余件。

(六)重提升严抓品牌建设,铁纪先锋创新实践。通过建设“党课讲廉、文化宣廉、警示促廉、答题固廉”四大板块,多层次打造“铁纪先锋”清廉宣教平台。开办“清廉X”讲堂,邀请纪检监察系统和职能线办为基层党员干部现身说法谈廉;
编印“清廉X”警示教育口袋书;
建立街道和村级“清廉X”宣传教育阵地,建成街道廉政文化阵地、三丰村党群服务中心廉政展厅;
组织开展8期专题活动,不断完善风清气正的农村基层政治生态。党建薄弱村基层治廉等相关工作被《中国纪检监察报》刊登,并在新华网、浙江日报、浙江新闻等市级以上媒体发表基层治廉经验文章45篇。

二、专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抓好主题教育检视整改。围绕主题教育开展中发现、群众反映强烈以及巡视巡察反馈的问题,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列出问题清单,形成整改台账,项目化推进主题教育走深走实。目前,街道9个后进村党组织全部落实“四个一”帮扶机制抓好整转工作,其中4个村已完成整转,完成8个五星级党群服务中心创建;
梳理企业困难问题100余条,已协调解难80余件;
以区“双60”项目攻坚为抓手,实现经七路断头路和锦绣大地复垦两大项目破难销号。

(二)落实区委巡察意见整改。强化问题导向,用好巡察“利剑”,完成三丰、沿海、优良、和平、光辉、飞龙等6个村的巡察任务,着力整改并严肃查处巡察中发现的相关问题,2020年因巡察发现问题警示约谈6人,工作提示性谈话4人,督促被巡察村党支部整改问题13起,并完成向区委巡察办报告巡察情况工作。

(三)推进专项治理问题整改。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自查自纠,将专项治理工作纳入街道、村两级“两个责任”清单,成立督查专责工作组,对街道扶贫领域干部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全面督查,严格扶贫领域资金申请审核、拔付发放、检查验收等环节,规范扶贫资金项目管理,确保扶贫资金精准发放。抓好基层减负工作,对街道微信公众号、工作微信群进行统一清理,规范各村机构牌子、上墙制度,精简合并各类会议,降低基层负担,提高行政效率。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对7名曾经受过刑罚的村两委干部实行劝退,对1名不称职的村主职干部进行免职处理。

(四)规范主体责任检查整改。根据区纪委《对X街道党工委2018年度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的评议反馈意见》,我街道对建议书中所提出的问题结合街道实际逐条进行分析,认真做出检查,制定整改落实方案,明确整改目标和整改时限,并将整改落实情况形成报告,及时上报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三、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一)理论联系实际不够紧密。街道各级能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xxx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但同时也存在着解读“八股化”,不接地气现象。虽能按要求组织各项学习活动,但形式不新,方法不多,学习的自觉性、主动性不足,缺乏刻苦钻研的精神,理论联系实际不够,在实际工作中用理论指导实践有时感到办法不多,习惯于用老办法、老套路工作,跟不上形势的发展和变化。

(二)党员先锋作用发挥不足。部分党员理想信念不够坚定,爱党、忧党、兴党、护党的意识有所退化,满足于“平平淡淡”,在遵守党的纪律、维护党的形象方面信奉“既不出事、也不多事”,没有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部分党员模范带头作用不明显,在参加党员活动、履行党员义务时积极性、主动性不够,只关注与自己切身利益有关的事情,特别是在一些重点工程实施中,一旦触及自身利益,就会讲条件、谈得失、拖后腿;
有的党员不仅不履行党员职责,参加酒局牌局、封建迷信活动,严重损坏党员队伍形象。部分党员岗位先锋作用发挥不明显,平时忙于自己的生产生活而疏于学习,未能及时跟上新时期农村发展,在面对重重工作压力感叹无奈情绪增多,信心不足、斗志不高、不敢担当,勇挑重担、鼓劲少。

(三)基层组织建设不够扎实。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能力还不高,个别党组织负责人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意识不强,“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对党务工作重视不够、组织不力、抓得不紧、被动应付,存在“抓中心忘党建”、中心任务和党的建设“两张皮”等现象,在传达贯彻上级决策部署时层层打“折扣”。个别党支部没充分认识到开展党组织活动的重要性,还存在“三会一课”制度不规范、记录不详实,主题党日活动未按时开展,党员应知应会内容不熟悉等问题,需要进一步严格党内民主生活。个别基层党组织对党员管理不够严格,没有尽最大努力去联系和服务每个党员,有些党员长期在外,属于半失联党员,不参加组织活动,不缴纳党费,部分党员在思想、行为上放任自流,极个别党员或团体长期与党支部对抗,内耗严重,削弱了党支部的凝聚力。

(四)廉政风险防范有待强化。少数党组织管党治党的责任意识还不够强,个别党员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缺乏认同感和危机感,“四风”问题隐形变异、禁而不绝,反弹回潮隐患仍然存在。一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腐败问题仍易发多发,基层“微腐败”现象不容忽视。廉政防控机制落实力度不够,干部职工仍然存在“重业务、轻廉政”的惯性思维,在日常工作中廉政风险防范意识不足。内控机制执行力度有待提高,部分规章制度在实际操作中仍然存在随意性。机关干部在履行岗位职责过程依然有凭主观经验办事的现象,对重点岗位环节财经纪律监督检查和整改力度有待加强。机关正风肃纪督查力度不够,部分人员纪律规矩意识仍需加强。

(五)纪律规矩维护还须加强。领导班子在落实“一岗双责”上还存在薄弱环节,没有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具体业务工作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对分管领域的党员干部监管、制约、监督力度不够,执行各项纪律还不够严格,没有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予以问责。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够规范,在集体研究讨论决策时,班子成员对分管领域之外的提出意见较少,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集体决策的质量和效果。对干部管理存在“重使用轻管理、重任务轻关怀、重考核轻激励”等现象,虽然落实任前廉政谈话、诫勉谈话等制度,但在后续跟踪管理方面滞后,致使有的干部产生了惰性。抓作风建设有所“松劲”,虽然制定了不少规章制度,但落实的程度、执行的力度不够,有时存在“打折扣”现象。

(六)基层纪检监察工作存在短板。涉纪信访难化解,近年街道重复、无理涉纪信访件逐渐增多,部分信访当事人借当前维稳的态势与政府博弈,企图满足不合理诉求,且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力量薄弱,对待涉纪重复信访事件缺少必要的处置手段和处置制度。监察对象难处置,街道监察办成立后,监察范围进一步扩大,监察对象也有了数倍的增多,但监察工作的盲区和难点也日渐显现,主要体现在纪法衔接过程中的被监察对象定性处理上,一些非党村务人员(出纳、网格员等)轻微违法违纪现象,缺乏政策支撑难以进行直接处理。基层纪检部门在公检法和纪检监察系统的内部数据信息渠道上获取的共享信息不足,特别是与公检法系统及涉及行政处罚的相关系统数据暂时还未做到实时共享,如公检法系统还未能直接查询或导出涉纪党员信息。基层纪检队伍薄弱,特别是监察体制改革后,监察对象和内容骤增,人员力量不足的矛盾更为明显。

四、今后努力方向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xxx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要求,坚持网格宣教学廉、预警机制思廉、清风阵地育廉、创新考核崇廉、严格执纪践廉“五廉并举”,努力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全力打造“清廉X”。

(一)抓深抓实主题教育。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穿全部工作始终,树牢“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更加坚定地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更加自觉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真正达到学懂、弄通、做实的效果。

(二)推动“两个责任”落地生根。围绕十九大对各级党委、纪检监察组织、党的工作部门、党的基层组织等责任主体的新要求,不断健全党工委主体责任、纪工委监督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具体清单,确保“一岗双责”和“五个一”制度落到实处。

(三)抓实纪检监察主责主业。持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用好《准则》、《条例》制度利器,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强反腐败源头管控,规范街道、村级行政权力规范化建设。巩固和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形成严管真管新常态。

(四)创优“铁纪先锋”品牌。扎实推进“清廉村居”建设,持续深入开展基层作风巡察,深入开展“铁纪先锋”品牌创建工作,通过“铁纪先锋”清廉宣教平台的建立和功能辐射,进一步提升基层廉政工作的知晓率和参与率,将基层学廉、思廉、崇廉、育廉、践廉落到实处。持续打造出“铁纪先锋”清廉宣教平台品牌项目,以营造风清气正的农村政治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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