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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读云边有个小卖部有感【10篇】(完整文档)

时间:2023-01-23 17:05:05 浏览量:

读云边有个小卖部有感1  凌晨十二点,我把这本书看完,默默地再朋友圈发了一句话“偶尔入梦,万般美好”;早上八点,我又偷偷地把这条朋友圈设置成了私密,三十岁以后,开始学着把情感藏匿起来,不愿让别人发现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度读云边有个小卖部有感【10篇】(完整文档),供大家参考。

2023年度读云边有个小卖部有感【10篇】(完整文档)

读云边有个小卖部有感1

  凌晨十二点,我把这本书看完,默默地再朋友圈发了一句话“偶尔入梦,万般美好”;早上八点,我又偷偷地把这条朋友圈设置成了私密,三十岁以后,开始学着把情感藏匿起来,不愿让别人发现。

  故事:一个叫刘十三的男孩自幼与开小卖部的外婆相依为命,为了离开小镇,努力读书,追寻远方与梦想。然而在城市里屡屡碰壁受挫,最后又回到了小镇,与少时玩伴程穎重逢。小镇生活*静却暗潮汹涌,一个孤儿,一场婚礼,一场意外,几乎打破了所有人的生活。为了完成一个几乎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刘十三拼尽全力,却不知道,生命中更重要的正在离自己而去。

  山河与湖海,遗憾与归来。情节不跌宕起伏也不奋进励志,像极了我们自己的故事。根据推断,故事结束时,男主人公年龄在二十四岁左右,里面的挫折和经历其实对于我这类的三十岁的“中年人”而言,并没那么刻骨铭心。让我觉得“万般美好”的却是刘十三和外婆之间的故事,而恰好我也有。

  12岁时,我去了离我家大概3公里的村子读初中,恰好我外婆家就在这个村子,妈妈担心我回家住宿不安全,就让我住在了外婆家,我的少年的美好时光全部发生在这里。

  当时外公、外婆都将近80岁了,住在一个老院子里,夏天的.泡桐密密麻麻遮蔽着天空,清晨的鸟叫,中午的蝉呜,一簇风吹过沙沙作响的竹子,还养着几只鸡鸭和慵懒的山羊,我喜欢在院子里用外公的收音机听陈奕迅的“十年”。后来,妈妈考虑到他们年迈多病,尽量不让我去外婆家吃饭,但是外公、外婆每次做好吃的,还是要跑到我们学校通知我回家吃饭。花生、豌豆、蜜枣、葡萄干和大米一起在大锅里熬煮,我习惯的分担起烧火这份工作,灶台里劈柴噼里啪啦的燃烧着,烤得脸红扑扑的,我现在觉得我脸上那两块“高原红”就是当时留下来的。读后感·另外—个小锅,外公掌控,因为煎煎饼需要掌握火候,这种默契大概需要用一辈子来培养,猪油将混着鸡蛋、菜叶的面糊煎到两面金黄,整个厨房弥漫着饭莱的香味,人们说的“烟火气息”大概就是如此吧。粥与饼搭配着老坛子里春天腌制的香椿芽,再喝一口用竹叶煮的茶水。后来尝过的所有美味都不及记忆里的这个味道。

  那时的天气预报并没有现在的精准,大家都比较畏惧突如其来的雨天,下雨就有可能意味着淋着雨回家。而我从未担心过,雨天,外婆总能准时将雨伞送到我的手里,窗户外喊着我的名字足以让我骄傲地飞奔出去。当时从学校到外婆家的那条路还没有铺上柏油,现在想想外婆迈着裹过的小脚,走在泥泞的小路上,何等的不易。

  虽然不聪明,还好我坚持,我没有像同村的小伙伴一样过早的辍学出去打工,而是选择了去县城上高中。每次有机会回家也一定去外婆家看看,每次都要帮外婆往厨房里提一桶井水。高考那个暑假外婆生病,我将外婆送到了医院,不久她就离开了我们。去世时,我在学校填志愿,后来妈妈告诉我,外婆去世前还在念叨着我的名字再后来,我考上了大学,毕业,结婚,生了一双可爱的儿女,用了十年活成了现在的样子,匆忙而美好。现在子常常缠着我给他讲我小时候的故事,我把我的小时候描绘成了一本长长的童话书。

  书中写到:刘十三的家在山间,院子开了一个小卖部,从窗户伸出手去,彷佛摸到云朵,尽管世间不易,但还是有啤酒和雪,我和你都在的一整天,一四季。

读云边有个小卖部有感2

  一直有看小说的习惯,第一次读《云边有个小卖部》是在高一,眸光一从室友的书架上掠过,我就被这个特别的名字吸引了。起初我只当它跟以前看过小说一样,只不过记叙的是个温情的故事。慢慢翻阅才发现,字里行间,一字一句都有自己的"影子,诉说着自己的故事。

  假期有空,又把这本书重温了一遍,我细细品味每个字句,突然觉得窗外飘落的雨点也变得格外温柔。时间好像静止了,似乎又在倒退,周围很安静,我好像又回到了很多年前第一次读这本书的时候,跟着刘十三一起回到了那个叫做云边的小镇……

  书写得很好,故事也很温暖,只是总会在某些不经意的瞬间就落了泪,王莺莺得了癌症永远离开了,程霜也没能撑得下去,球球的爸爸进了监狱,而球球被送进了福利院……书里的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结局,唯独刘十三没有,他最后活成了什么样子,谁也不知道。

  再看一次,我还是被他写给杜鹃的那篇日记戳中泪点。

读云边有个小卖部有感3

  凌晨十二点,我把这本书看完,默默地再朋友圈发了一句话“偶尔入梦,万般美好”;早上八点,我又偷偷地把这条朋友圈设置成了私密,三十岁以后,开始学着把情感藏匿起来,不愿让别人发现。

  故事:一个叫刘十三的男孩自幼与开小卖部的外婆相依为命,为了离开小镇,努力读书,追寻远方与梦想。然而在城市里屡屡碰壁受挫,最后又回到了小镇,与少时玩伴程穎重逢。小镇生活*静却暗潮汹涌,一个孤儿,一场婚礼,一场意外,几乎打破了所有人的生活。为了完成一个几乎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刘十三拼尽全力,却不知道,生命中更重要的正在离自己而去。

  山河与湖海,遗憾与归来。情节不跌宕起伏也不奋进励志,像极了我们自己的故事。根据推断,故事结束时,男主人公年龄在二十四岁左右,里面的挫折和经历其实对于我这类的三十岁的“中年人”而言,并没那么刻骨铭心。让我觉得“万般美好”的却是刘十三和外婆之间的故事,而恰好我也有。

  12岁时,我去了离我家大概3公里的村子读初中,恰好我外婆家就在这个村子,妈妈担心我回家住宿不安全,就让我住在了外婆家,我的少年的美好时光全部发生在这里。

  当时外公、外婆都将近80岁了,住在一个老院子里,夏天的泡桐密密麻麻遮蔽着天空,清晨的鸟叫,中午的蝉呜,一簇风吹过沙沙作响的竹子,还养着几只鸡鸭和慵懒的山羊,我喜欢在院子里用外公的收音机听陈奕迅的“十年”。后来,妈妈考虑到他们年迈多病,尽量不让我去外婆家吃饭,但是外公、外婆每次做好吃的,还是要跑到我们学校通知我回家吃饭。花生、豌豆、蜜枣、葡萄干和大米一起在大锅里熬煮,我习惯的分担起烧火这份工作,灶台里劈柴噼里啪啦的燃烧着,烤得脸红扑扑的,我现在觉得我脸上那两块“高原红”就是当时留下来的。另外—个小锅,外公掌控,因为煎煎饼需要掌握火候,这种默契大概需要用一辈子来培养,猪油将混着鸡蛋、菜叶的面糊煎到两面金黄,整个厨房弥漫着饭莱的香味,人们说的“烟火气息”大概就是如此吧。粥与饼搭配着老坛子里春天腌制的香椿芽,再喝一口用竹叶煮的茶水。后来尝过的所有美味都不及记忆里的这个味道。

  那时的天气预报并没有现在的精准,大家都比较畏惧突如其来的雨天,下雨就有可能意味着淋着雨回家。而我从未担心过,雨天,外婆总能准时将雨伞送到我的手里,窗户外喊着我的名字足以让我骄傲地飞奔出去。当时从学校到外婆家的那条路还没有铺上柏油,现在想想外婆迈着裹过的小脚,走在泥泞的小路上,何等的不易。

  虽然不聪明,还好我坚持,我没有像同村的小伙伴一样过早的辍学出去打工,而是选择了去县城上高中。每次有机会回家也一定去外婆家看看,每次都要帮外婆往厨房里提一桶井水。高考那个暑假外婆生病,我将外婆送到了医院,不久她就离开了我们。去世时,我在学校填志愿,后来妈妈告诉我,外婆去世前还在念叨着我的名字再后来,我考上了大学,毕业,结婚,生了一双可爱的儿女,用了十年活成了现在的样子,匆忙而美好。现在子常常缠着我给他讲我小时候的故事,我把我的小时候描绘成了一本长长的童话书。

  书中写到:刘十三的家在山间,院子开了一个小卖部,从窗户伸出手去,彷佛摸到云朵,尽管世间不易,但还是有啤酒和雪,我和你都在的一整天,一四季。

读云边有个小卖部有感4

  凌晨十二点,我把这本书看完,默默地再朋友圈发了一句话“偶尔入梦,万般美好”;早上八点,我又偷偷地把这条朋友圈设置成了私密,三十岁以后,开始学着把情感藏匿起来,不愿让别人发现。

  故事:一个叫刘十三的男孩自幼与开小卖部的外婆相依为命,为了离开小镇,努力读书,追寻远方与梦想。然而在城市里屡屡碰壁受挫,最后又回到了小镇,与少时玩伴程穎重逢。小镇生活*静却暗潮汹涌,一个孤儿,一场婚礼,一场意外,几乎打破了所有人的生活。为了完成一个几乎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刘十三拼尽全力,却不知道,生命中更重要的正在离自己而去。

  山河与湖海,遗憾与归来。情节不跌宕起伏也不奋进励志,像极了我们自己的故事。根据推断,故事结束时,男主人公年龄在二十四岁左右,里面的挫折和经历其实对于我这类的三十岁的“中年人”而言,并没那么刻骨铭心。让我觉得“万般美好”的却是刘十三和外婆之间的故事,而恰好我也有。

  12岁时,我去了离我家大概3公里的村子读初中,恰好我外婆家就在这个村子,妈妈担心我回家住宿不安全,就让我住在了外婆家,我的少年的美好时光全部发生在这里。

  当时外公、外婆都将近80岁了,住在一个老院子里,夏天的泡桐密密麻麻遮蔽着天空,清晨的鸟叫,中午的蝉呜,一簇风吹过沙沙作响的竹子,还养着几只鸡鸭和慵懒的山羊,我喜欢在院子里用外公的收音机听陈奕迅的“十年”。后来,妈妈考虑到他们年迈多病,尽量不让我去外婆家吃饭,但是外公、外婆每次做好吃的,还是要跑到我们学校通知我回家吃饭。花生、豌豆、蜜枣、葡萄干和大米一起在大锅里熬煮,我习惯的分担起烧火这份工作,灶台里劈柴噼里啪啦的燃烧着,烤得脸红扑扑的,我现在觉得我脸上那两块“高原红”就是当时留下来的。读后感·另外—个小锅,外公掌控,因为煎煎饼需要掌握火候,这种默契大概需要用一辈子来培养,猪油将混着鸡蛋、菜叶的面糊煎到两面金黄,整个厨房弥漫着饭莱的香味,人们说的“烟火气息”大概就是如此吧。粥与饼搭配着老坛子里春天腌制的香椿芽,再喝一口用竹叶煮的茶水。后来尝过的所有美味都不及记忆里的这个味道。

  那时的天气预报并没有现在的精准,大家都比较畏惧突如其来的雨天,下雨就有可能意味着淋着雨回家。而我从未担心过,雨天,外婆总能准时将雨伞送到我的手里,窗户外喊着我的名字足以让我骄傲地飞奔出去。当时从学校到外婆家的那条路还没有铺上柏油,现在想想外婆迈着裹过的小脚,走在泥泞的小路上,何等的.不易。

  虽然不聪明,还好我坚持,我没有像同村的小伙伴一样过早的辍学出去打工,而是选择了去县城上高中。每次有机会回家也一定去外婆家看看,每次都要帮外婆往厨房里提一桶井水。高考那个暑假外婆生病,我将外婆送到了医院,不久她就离开了我们。去世时,我在学校填志愿,后来妈妈告诉我,外婆去世前还在念叨着我的名字再后来,我考上了大学,毕业,结婚,生了一双可爱的儿女,用了十年活成了现在的样子,匆忙而美好。现在子常常缠着我给他讲我小时候的故事,我把我的小时候描绘成了一本长长的童话书。

  书中写到:刘十三的家在山间,院子开了一个小卖部,从窗户伸出手去,彷佛摸到云朵,尽管世间不易,但还是有啤酒和雪,我和你都在的一整天,一四季。

读云边有个小卖部有感5

  一直有看小说的习惯,第一次读《云边有个小卖部》是在高一,眸光一从室友的书架上掠过,我就被这个特别的名字吸引了。起初我只当它跟以前看过小说一样,只不过记叙的是个温情的故事。慢慢翻阅才发现,字里行间,一字一句都有自己的影子,诉说着自己的故事。

  假期有空,又把这本书重温了一遍,我细细品味每个字句,突然觉得窗外飘落的雨点也变得格外温柔。时间好像静止了,似乎又在倒退,周围很安静,我好像又回到了很多年前第一次读这本书的时候,跟着刘十三一起回到了那个叫做云边的小镇……

  书写得很好,故事也很温暖,只是总会在某些不经意的瞬间就落了泪,王莺莺得了癌症永远离开了,程霜也没能撑得下去,球球的爸爸进了监狱,而球球被送进了福利院……书里的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结局,唯独刘十三没有,他最后活成了什么样子,谁也不知道。

  再看一次,我还是被他写给杜鹃的那篇日记戳中泪点。

读云边有个小卖部有感6

  云边镇上的故事很简单——云朵来又往,人们聚和离。作者用朴实的语句温柔地书写了爱与成长,一字一句直戳人心中的柔软。

  全文我第一次哭是看到程霜头贴在刘十三背上说:“你不舍得打我,你喜欢我。不过你再喜欢也没有用的,因为我要死了。”,病魔未经人允许便给爱上了死刑,刘十三停车,我和他一起号啕不止。

  没想到在这之后我又不争气地哭了许许多多次:牡丹在车窗上哈气,用手指写下“别哭”;刘十三站在考场中间一边哭号一边大喊:“我很好,我会好得不得了!我会重新做人!绝对不会再失败了!”;毛志杰抽抽搭搭地说:“这样不对,什么都不带,我没有给她准备嫁妆,她这样到了夫家,会被公婆看不起的。”;牛大田对毁了容的秦小贞由衷赞美:“你这样子,真酷。”;山顶上刘十三嘶哑地喊:“王莺莺,你不够意思!王莺莺,你小气鬼!王莺莺,你说走就走,你不够意思!”……

  最后一次是看到程霜的留言:“我爱你,你要记得我。”故事结束了,床头全是纸巾,一塌糊涂。

  故事中一个个个性鲜明饱满的人物轮番上场,又相继退场:坚强却又傻乎乎的刘十三,在死神面前仍乐观笑对生活的程霜,开着拖拉机跑遍山谷的王莺莺,揣怀梦想的智哥,敢为爱情烧掉毕生心血的牛大田,苦命却心善的毛婷婷……书里的他们,不同的人生,不同的道路,却走在一起迈向远方。对了,还有那个机灵而又细心的小女孩儿球球,她的出现使王莺莺一家其乐融融。而最后的最后,外婆走了,程霜走了,球球被福利院收养,天大地大,从此只剩刘十三一个人面对这苦涩的世界,只剩下少女的画、老人的录音笔、小女孩的粉红色的书包和他刻在院儿里的木门上的“王莺莺小气鬼”在岁月中静好。

  人们总说“分离是为了更好的相遇”,这只是一种无可奈何的安慰罢,因为极有可能在分离掷地成定局的那一刻,相遇便破碎了,而大家都心知肚明。我们慢慢长大,慢慢明白,有些告别,就是最后一面。所以每当分离之时,我们总“告诫”对方“要记得我”,那是因为“我爱你”,因为爱,所以不舍,因为知道结局,所以分离时认真告白。

  走出“云边镇”的那一刻,泪眼朦胧,思绪飘回我的那个小镇。不知道什么时候起,很多事情已经很多年:

  “明天中饭你自己去外面买点吃吃,妈妈要带你外婆去杭州看一下脚。去街对面那家面馆吃面也好的……”妈妈盛好饭坐下来说道。

  “外婆的脚怎么了?”我一脸疑惑。

  “还不是为了给你弄只野兔。”爸爸抬头瞥了我一眼。

  “野兔?”“之前爷爷给你抓的那只不是送到外婆家去养了么,外婆上次住在你舅舅那没回家去,晚上的雨么又来了个大,那兔子冻死了。外婆怕你难过,又去山上寻了一只。兔子哪那么好抓……”“兔子咬了外婆的脚?”“兔子抓到了,外婆把脚给崴了!”

  我一点都不喜欢吃外卖,但外婆为我抓兔子而崴了脚更让我愧疚,因为之前那只野兔我本就不大欢喜,放到外婆家养也是因为兔子的粑粑臭气熏天。此番更觉得兔子让人反感,哼!而外婆在我心里的形象可更加“伟岸”了,她之前便有“神力”总能轻松赶跑紧追我不舍的大黄狗,能扛起一大袋我甚至连一个都搬得很吃力的西瓜,能做出美味无比的鸡蛋汤粉丝……而现在又有了逮兔子这个“技能BUFF”!

  云边镇上的王莺莺做得一手好饭菜,也打得一手好麻将,她从没有被生活的重担压的沉默隐忍,反倒时不时的打击、戏弄刘十三,用欢乐取代压力,用这样没心没肺的外表给刘十三一个正常的、轻松的生活环境。大概每个人都有一个这样的长辈吧,不计一切地付出,还付出得悄无声息。我的外婆,桃花岭上的洪元香,不会打麻将,充其量会点斗地主,但她做得一手好菜;她虽然不是没心没肺幽默的人,但她一定是我所拥有的那个不计一切付出的长辈。

  对了,我告诉你,我外婆也有个小卖部,全村只此一家,大概三十*方米。我爸前几天吃冰棍的时候还说起那件事:每到暑假,爸爸带我到外婆家去就会顺带代外婆把小店里卖的棒冰给批去。我那时候小,一直以为那些棒冰是爸爸买给我的,我一天要吃好几根,外婆要阻拦我,我反倒要说:“这是爸爸买的!我想吃就吃!”“吃太多不好。”看我理直气壮的样子外婆也从没有戳穿过,只是劝我少吃。还有昨天楼下有小孩子边哭边喊:“我的手!我的手!”爸爸说我小时候手指擦破了点皮也这样哭天喊地的,一定要叫外婆拿创可贴贴上……还有好多好多事情,有的是长辈对我说的,有的是我自己记得的,我想,这些事我一定可以记一辈子。

  云边有个小卖部,货架堆着岁月和夕阳,背后就是山。梦里小镇落雨,开花,起风,挂霜,甚至扬起烤红薯的香气。每个墙角都能够听见人们的说笑声……

  “我爱你,你要记得我。”这是程霜对刘十三最后的告白,也成了我们在内心深处对自己所心爱的人儿的温柔呐喊……

  “我也爱你,且会一直记得你。”——我们都想要这样的回答。

读云边有个小卖部有感7

  生命是有光的。在我熄灭之前,能够照亮你一点,就是我所有能做的了。《云边有个小卖部》

  朋友说这是一本关于成长的故事,一个关于云边镇少年刘十三的成长故事我也是少年,我也在成长。冲着成长,冲着张嘉佳的大名,我读完了这本有着优美书名的书。

  山的那边,海的那边,有一个名为云边的小镇。小镇上有一个小卖部,小卖部的货架上堆着密密集集的货物,有一位老人正躺在椅子上安详地睡觉,有时候门外有些少年在玩耍。

  王莺莺,为什么天空那么高?看到这句话,第一个就能想到刘十三的外婆王莺莺。王莺莺是一个有十足的女汉子气息的人,她能将小卖部经营的特别好,喜欢抽烟,能开拖拉机纵横山野,还能将刘十三绑架回云边小镇,能抄起菜刀追着刘十三满街跑。虽然她经常追着刘十三打,但是我从王莺莺死后留下的录音里感受到她真的非常爱刘十三,也许只是不善于言辞或用不同的方式来表达吧。看这里我不由得想到我的奶奶,她也很爱我,总是陪伴着我,教会我很多东西。

  王莺莺去世不久后,与刘十三青梅竹马长大的程霜,这个又凶又不讲道理的女孩儿,无论他在逆境还是顺境都陪着他、为他东奔西走、陪他在除夕夜的雪地里坐了一宿的女孩,一个每当她笑的时候,就会让他想起夏天灌木丛里的萤火虫的女孩,留下了一个美丽的约定,但是终究成了泡影这让我明白了,有些告别也许就是最后一面了,因为未来的一切都是一个未知数。

  掩上这本书,我也明白了,有些东西,人只有失去了,才会感到后悔,才会想要去保护它,才会去想要珍惜它。所以我们要珍惜现在的一切,不要到失去了的时候才后悔。

  我爱你,你要记得我!

读云边有个小卖部有感8

  当我读完这本书时,我后悔了,因为这本书抢夺了我太多的泪水,心情突然变得低缓起来。在看《云边有个小卖部》之前,我并没有太多了解,看着书名的时候,我以为是很美满的,结果越往后看,我就越难受。这本书看似是围绕刘十三周围的人或物来展开的,不过归结还是刘十三自己的生活经历。刘十三自幼跟着外婆(王莺莺)生活,王莺莺在自家院门开了个小卖部,王莺莺虽然说话粗糙,但是心里十分疼爱这个可怜的外孙(刘十三)。刘十三的妈妈很早就改嫁到很远的地方去了,刘十三为了妈妈仅留的一段话,他发奋努力学习想考取清华北大。虽然他很努力,却没有考到心仪的学校。但是刘十三在大学期间被他的女朋友(牡丹)出轨了,在送别牡丹的时候意外与儿时好友程霜相遇,程霜、智哥与刘十三一起去找牡丹做最后的决断,也正因为这次决断让刘十三知道自己被出轨的事实,刘十三甚至和牡丹认可的男朋友(*头)厮打了一通。后来刘十三在工作上屡屡遭受挫折,被偶然来探望的王莺莺拉回山里。但当他再回到山里的时候,一些人和事都完全变了。刘十三自认为和他青梅竹马的牛大田肯定会帮他的,结果应了程霜的话:“人是会变的”,后来刘十三又碰见了机灵却又可怜的球球,经历了一些事情之后,在程霜、球球、王莺莺的帮助下,刘十三的保险推销逐渐见到了成果。而在这时,曾经的伙伴们却一一离去......

  这本书的文笔乍一看感觉比较接地气,可是看下去又有一种文艺清新的感觉,人物形象清晰透彻。程霜是幸运的,却又是不幸的,从小确诊癌症,但是活泼、乐观、善良、为人正义爽快。她与刘十三一共有三次相遇:第一次相识,刘十三得知程霜活不久了;第二次偶遇,刘十三见证了程霜生命的奇迹,她撑了二十年;第三次相逢,在刘十三长大的地方,程霜帮助刘十三推进保险工作的进行。然而当刘十三去新加坡看望程霜时,却只看见一幅画名叫《一缕光》,程霜的生命里已不再有光。“少年的后背被女孩的悲伤烫出一个洞,一直贯穿到心脏。”

  刘十三最终也是完全忘记了曾经刻骨铭心的牡丹,只是程霜的悲伤,一直在刘十三的身上留着印记,无法消逝......

  王莺莺虽然表面上霸道强势,但她也有一颗温柔的内心,她虽可怜但从不认怂。王莺莺年轻的时候远嫁他乡,丈夫去世之后被婆家赶走,回到了云边镇,后来一个人抚养刘十三长大,一个经受过世间苦难的女人。70岁的王莺莺独自开了一天一夜的拖拉机把喝醉了的痛苦的外孙接回家中。然而王莺莺不幸的因为癌症离开了人世间,我记忆最深刻是在王莺莺临终前一直无意识的流眼泪,一直耀武扬威的王莺莺也是很脆弱的,“天太黑,走路害怕”深深戳动了我的心,刘十三从小依靠的外婆走了,就这样令人心疼的走了。“山这边是刘十三的童年,山那边是外婆的海”,刘十三长大了,外婆却随天边的云一起飘散了。

  牛大田虽然是刘十三以为的童年挚友,但是长大之后小时候的情谊不复存在了,尤其刘十三去牛大田开的赌场请求帮忙的时候,牛大田一听到刘十三穷了之后,立马变得六亲不认。其实这种现象在我们*时生活中也很常见,很久不见的朋友,排除少数真性情的朋友,只要断了联系,日后若相见张口闭口都离不开钱财,一般都会根据你的社会地位、收入等因素来决定对待你的态度,在此也不评论好坏,社交丑陋的一面而已。

  球球本来拥有一个幸福的家庭,但是在她妈妈生大病的时候,以前跟她家借过钱的人都躲了起来,借钱不还,球球爸爸挨家讨回借出去的债,却没有讨到,最后花光了卖店的钱,家里再无他法凑钱,球球妈妈的病还是治不了,球球妈妈绝望跳河身亡。在球球妈妈去世后,球球爸爸带着球球继续讨债,债没讨到,球球爸爸却因受了太多刺激疯了,球球为了照顾爸爸,拒绝了人家的收养。后来球球爸爸失控砍了人,被警察无奈击毙。球球没有了爸爸,进了福利院,就这样球球也离开了刘十三。我猜球球的家庭应该是个善良的家庭,因为他们也曾经帮助过那些困境中的人们,但是被救助的人们不仅无一点感激之心,在球球的妈妈急需要钱救治的时候,居然耍赖躲起来不还给人家钱,这也是一种现象吧,善良不一定会得到善报。我觉得善良不能是盲目的善良,善良之举只给有德之人,我们仍要保持善良的秉性,但在帮助他人的时候一定要理性,在讨求原本属于自己的东西的时候不要懦弱,要有原则性的维护自己的应有权利。

  而刘十三大概代表着我们大多数普通人,我们都曾有雄心壮志,我们都渴望着去大城市追求自己的美好未来,但是现实是残酷的,各种不顺利都在慢慢消磨着我们的斗志。刘十三或许还幸运一点,开始的刘十三至少有智哥这个朋友陪伴,可以互相倾诉,但是后来智哥离开了他,刘十三在外面的世界里孤身一人 ,被外婆强制拉回家乡之后,他慢慢感觉到了家乡的温暖,身边的人的可贵。但是没有什么是永久的,或者说是很短暂的。在他周围的一切开始变得越来越好的时候,他的外婆、程霜、球球渐渐的都离开了他,就感觉很让人惋惜。其实想想,生活不就是如此吗?给你时间珍惜的时候,你拼命追求你所谓美好的事情,可是当你认清现实的时候,分辨出你最重要的人是谁的时候,你又没有多少时间来珍惜了,甚至没有了机会。我们每个人心中都有属于自己的山和海,在生活中,我们的那缕光似乎从来未断过,只是给我们光的人一直在变,我们舍不得曾经的光,更舍不得曾经的人,但是我们现在我们只能祝福那些远离我们的人,因为思念,或者说曾经拥有过。

  昼夜交替的不仅仅是常规的自然现象,更是我们人生历程的记录表,它记录着我们的悲伤和希望。黑夜当然是不讨喜的,但是白昼却是一直带给我们惊喜的,虽然白昼里都会有阳光,但是每一天的阳光就像每个阶段的好朋友一样,他们温暖着我们的生活,让我们不再孤独。即使他们有一天会离开我,但是我会在心里留住每一天的阳光,如此的绚丽灿烂,如此的让人难忘。生命还在奔跑,阳光还在继续,我们没有理由因为一些失去的美好而停止前进,我们不能辜负失去的美好,同时也不能让未来的美好失望......

  虽然表面上刘十三是这本书的主角,但我觉得这本书中没有绝对的主角,书中的王莺莺、程霜、球球等人都是主角,他们一起构成了刘十三生命中宝贵的一束光,然而在他们的生命中又何尝没有光?虽然我们大多数人都是普通人,但是我们的生活从来不是普通的,既没有普通的地方,也没有出众的地方,让我们生命中的光一直延续下去的地方就是宝贵的。建议泪点低的伙伴们准备好纸巾再阅读这本书,别和我似的哭的一把鼻涕一把泪的,还找不着纸巾。我觉得《云边有个小卖部》很贴近我们的生活,正在上学的小朋友们可能没有多大体会,但是一般工作之后的人们多少都会有些感触的,因为这本书真的很现实,建议大家有时间阅读一下,很清晰、很接地气的一本书,好评!

读云边有个小卖部有感9

  故事的开始似乎并不那么美好,刘十三似乎也并不那么幸运。考试屡屡失败,总被老师警告,我好像感受到那个在考卷面前淤泥满身、暗暗发抖、狼狈的刘十三;女友牡丹抛弃自己,独自登上火车,远走他乡,我好像看到那个发现女友出轨,却一直欺骗自己的颤抖的刘十三;面试几次失败,工作遇到瓶颈,我好像感知到那个被领导训话、被同事嘲笑、在事业中失落的刘十三。一切生活的不公似乎将矛头都指向了这个才刚刚二十多岁的男孩。看到这里,我也不禁为他的经历而揪心。或许我们每个人在遇到困境挫折时都会彷徨、妥协,而刘十三也不例外,他像一个迷路的人,站在人生的十字路口止步不前。

  但幸好,刘十三身边有外婆王莺莺,那个在云边镇开小卖部,总是唠叨他的亲人;有程霜,那个一直鼓励他,陪他共渡难关的癌症女孩;还有那个阴差阳错得来的“女儿”,帮助他完成工作目标,机灵古怪的球球。她们像一束光,在刘十三生命的裂缝中透过,给予他连绵不断的支撑力量。可以说,刘十三是不幸的,又是幸运的。尽管故事的最后,外婆去世,只给刘十三留下录音笔里那一声声不舍的叮嘱;程霜抗癌失败,送了刘十三一幅临终前画的画,写了句“我爱你,你要记得我”后撒手人寰;球球的父亲被枪毙,她又被送到福利院,因为害怕被孤立而拒绝了刘十三的特殊照顾,却在作文中写下最喜欢的动物是刘十三,懂事的令人心疼。刘十三又一次失去了所有,但至少,她们给了刘十三活着的勇气和继续前进的信念。

  整本书,没有那么多的狗血剧情,没有那么多的人情世故,就像一个发生在身边的故事一样,慢慢的慢慢的挠着你的心。结尾似乎意在料之外,又在情理之中。

  其实,我们又何尝不是自己世界里的刘十三呢?小时候的我们总以为自己是超级英雄,可以拯救世界,到后来才发现,原来自己只是浩渺宇宙中一个微小的生命。和芸芸众生一样,没有那么的伟大,也没有那么的与众不同。或许我们连刘十三都不如,至少,他的故事结尾一切都在慢慢变好,事业也渐渐有了起色。尽管亲人离世,但生死有命,世间万物终究要归尘于天地之间。

  我们的人生似乎不像电视剧里演的那般跌宕起伏,更不像小说里写的那样人人都有个美好的结局。我们经历了更多比刘十三还要不幸的遭遇,遇到了更多复杂棘手的问题,老天爷好像永远把天*倾斜到了我们对立的一方,没有给我们喘气的机会。没有人去倾诉,我们就会去看一些心灵鸡汤,给自己足够的力量去说服自己,坚持下去。但命运的齿轮更加尖锐,一遍一遍地打磨着原本棱角分明的我们。

  但生活就是这样,我们必须坦然地承认,这是再多的激励人心的心灵鸡汤也无法否认的。刘十三的确有外婆,程霜,球球的陪伴,但我们也有父母,伴侣,朋友的守护。从他的身上,我们不应该只看到那些个外部因素,我们所学习的,更多的应该是刘十三内心的毅力和坚韧。或许在刘十三慢慢长大后会发现,那些他曾经痛苦的回忆都会变成一个个珍珠,被永远的藏在他心里那个云边镇的深处,而无论缺少了这些经历中的任何一个,都不会成为现在的刘十三。

  努力不一定会有好的收获,但努力是有意义的,有价值的。我们不应该被结果操控,失去了本因梦想而灿烂的心。为了收获本身而拼命努力。

  我们确实很渺小,但我们会发光,也能成为别人生命中的光。我一直记得《朗读者》里董卿说的一句话:“无论我们怎样努力都不为过,因为我们生而为人。”对啊,我们生而为人,所以才要更加努力的活着,去奋斗,去让自己身上的光发的再亮一些,哪怕只有一点点。

  在这个世界上,有许许多多的刘十三在经历着自己的故事。我们会像刘十三一样在某天的黑夜里哭泣,挣扎,但我们更要像刘十三那样在哭后继续奔跑。

  生活的确应该慢下来。其实,生活中有很多一瞬间的美好被我们忽视。或许我们应该停下脚步,弯下腰,去数一数路边的野花有几片花瓣,抬起头,去望一望天边有几朵白云。我们总是想去得到更多,却不知道原来这沿途的风景也是这么值得记录。笑一笑吧,不要再抱怨生活了。累的时候,也不要追赶时间,绕到弯路上去,偷偷休息休息,听一听那里的风吹过的声音。

  我们都不是刘十三,因为我们都有各自的远方的那个云边镇。

读云边有个小卖部有感10

  这是很文艺的一部小说,世事白云苍驹,围绕着刘十三、程霜、外婆等在云边镇的故事缓缓展开。刘十三自幼与开小卖部的外婆相依为命,努力读书为了离开小镇,去远方的大城市追求梦想。但是世事不顺,在大城市屡屡碰壁受挫的刘十三还是坐着外婆的拖拉机回到了小镇,又与幼时的玩伴程霜相逢。在小镇的生活*静但背后又暗潮汹涌,一个孤儿,一场意外,几乎打破了所有人的生活。

  刘十三代表着的,是现实中的每一个普通但又不甘*凡的年轻人,离开家乡去大城市追寻新生活。满怀理想却四处碰壁,举步维艰但又不想回去。但正是因为普通,刘十三的失败和痛苦更具有普遍性,小镇生长的的少年,一心想要去看外面的世界,拼命的学习,努力地做题,但结果不一定能够尽如人意。大学时爱上了自己的同学,小镇青年一无所有,所能给你的只有他自己的全部真心,但满腔的真爱却抵不过金钱权势,愤怒也好不甘也罢,最后只能接受这样的自己。毕业后四处碰壁,没有资源,没有人脉,只靠努力和汗水并不一定能够换来满意的工作。

  刘十三很小的时候就没有父母,从小与外婆相依为命。然而,本该是温柔贤良的外婆在作者的.笔下却是一个狡诈,贪财,爱赌博,毒舌的有趣的小老太太。但这也是这样,才使刘十三单调的童年,有了与外婆“斗智斗勇”的趣味。他们表面看起来十分不合,其实,他们之间深厚的亲情根本坚不可摧。所以,这两个一毛不拔人才会在刘十三离开小镇的那一天,偷偷在隐蔽的地方给对方藏500。所以,王莺莺去世的时候,刘十三才会冒着生命危险,爬了七八个小时的雪山,只为挂一盏长明灯,能让外婆找到回来的路。

  而程霜则最让我感到惋惜。她是那么好的一个女孩啊,她的笑是那么的灿烂,她的生命是那么的坚韧,是她给了刘十三继续下去的勇气,刘十三也是她这短暂一生中唯一的一缕光。她是那么顽强的与病魔做抗争,打破只能活半年预言,那么希望抓住照亮她死寂生命的那束光。但就在两人终于互通心意,一切将恢复原样的时候,作者笔锋一转,程霜还是没能熬过最后一次手术,永远的离开了。曾经的誓言变成一纸荒唐,成为永久的遗憾。可我坚信,即使程霜离开了这个世界,她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一颦一笑将会永远刻在刘十三的心中,伴随着他一直走下去。

  虽然在小镇中也有犯罪,有死亡,但是但是大家对亲情、爱情和友情的坚守是最打动人心的部分,牛大田为了追求爱情,烧掉了自己的赌坊,只因为对方父母不同意把女儿嫁给一个开赌坊的人;当爱人面临毁容,选择了不离不弃,多美好啊,多让人感动啊。毛婷婷和毛志杰,所有的东西都留给弟弟,可是弟弟丝毫不领情;人到40碰到了一个真心对待她的人,结婚也得不到弟弟的支持,但所幸对象对她很好。但是当弟弟醒悟过来的时候,已经晚了。

  “山这边是刘十三的童年,山那边是外婆的海。山风微微,像月光下晃动的海浪,温和而柔软,停留在时光的背后,变成小时候听过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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